Re: [問題] 夫妻財產分別制,如何申辦?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貓有軟軟的肚皮)時間17年前 (2008/02/02 23: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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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sy415 (詠竹)》之銘言: : 我和丈夫是新婚,剛辦好結婚登記,我的戶口也遷到夫家。 : 婚前丈夫提出婚後要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我也答應了, : 請問這要如何申請呢?需要那些證件?一定要回戶籍地辦理嗎? : (我和丈夫都居住在臺北,戶籍卻在屏東,回戶籍地辦理有點麻煩, : 所以希望可以在臺北辦,或是只在屏東住一夜就辦理好。) : 請有經驗的板友教我。 一 向居住地的法院服務中心購買"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申請書"填寫。 二 檢附 夫妻財產制契約書 夫妻財產清冊(財產目錄) 最近戶籍謄本 身分證影本 雙方印鑑章 三 夫妻財產清冊須檢附以下文件:不動產部分須檢附土地及建物的登記謄本各一份; 存款部份須檢附存款簿 定存單 銀行或郵局開立的存款證明;股票部分須檢附股票 公司開立持股證明;股權部分須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公司登記事項卡。 四 申請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夫妻可以親自或委由代理人到場。 五 申請費用1000元。有關夫妻財產的其他登記,每件費用500元。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 謄本,每份費用新台幣200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9.228
文章代碼(AID): #17f8TkqS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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