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是male les耶
這標題在這個時候用實在是非常 適合 呢。
雖然我甚少用這種拗口的方式稱呼自己。
不過我很能肯定的是:
我是生理男性。我以女性自視。我喜歡女人。
嗯,所以綜合以上前提,我說我是 男身女同。
male les實在太拗口了。(唔,男身女同也一樣拗口?)
這次的議題在我也是隱忍已久了。
正如異性戀社會無視同志,女同圈也甚常無視男身女同。
猶記剛上大學的我,知道台大有浪達,還會辦少女營。
當其他小朋友發現自己有個歸屬的地方,有個可以尋求幫助的地方時,
我只能看著相關資訊默默地嘆息。
我敢說,我看拉板的時間比現在出現在板上的許多人還長,
文章也發了不少(我愛換ID,搜我搜不到也是正常的),
偶獲青睞還得過幾篇m文。
認識我的人也都知道我對同志族群、議題認同與關心的程度。
但拉板板聚,我不能去。限生理女性。
誰要我生錯性別呢?
我愛女人,也認為自己是女人,我不是女同,是什麼?
但這裡永遠不會有我的位置,我的性別是錯的。
瞭解我的拉子朋友,也只能愛莫能助地拍拍我的肩。
規定就是規定。
異性戀們常粗糙地認為踢是學男人,踢婆關係是扮演異性戀關係。
因為她們不瞭解女同志,不瞭解踢。
但在這裡,踢與男人不同,是一種共識。
大家都分得出來也願意花時間去釐清踢與男人不同的地方。
異性戀們也常覺得同志好奇怪,根本就不正常,
「喜歡同性,還發生關係,實在很病態,很奇怪耶!」
他們覺得同性戀跟異性戀不一樣。
但在這裡,大家也都知道,同性戀跟異性戀一樣,
追求的只是一份真愛(不是的人就暫且不提了,不好意思)。
這裡也有很多人不瞭解跨性別,不瞭解男身女同,
所以規定就這麼定下了,官辦板聚僅限生理女性參加。
現在有人跳出來批判這個限制是不平等的,
(喔,其實我覺得根本沒有人標榜「平等」,所以也不用說什麼「不平等」了)
但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試著瞭解什麼是男身女同,
而是:「很難分辨是不是異男來亂耶」、「男身女同跟女同又不一樣」
很直覺式。就像異性戀乍然面對同性戀的反應一樣。
人之常情,但我想或許也是個契機吧。(誰知道呢?)
或許有的人覺得,有生理男性我就是會不自在啊!
所以為了一些主流群眾(女身女同)的個人感受,
官辦板聚就規定生理男性不能來。
想想看,異性戀社會怎麼對待同志的。
某位立委在當議員時說過,看到同志就覺得噁心(類似的話)。
所以為了一些主流群眾的個人感受,
法律就要規定同志不該如何不該如何嗎?
正如vikiwu板友所說,法律不承認同志婚姻,在這個板大家都有共識:這是不合理的。
而關於「生理男性不能參加官辦板聚」,我想可以分成很多層次來討論。
第一個問題是,男身女同的不被承認。
正如之前有板友提出質疑認為:生理男性不能是女同志。
這問題我也跟我的(有幸身為女身的)拉子朋友爭論過很多次,
她認為生理男性不可能是踢,因為踢的定義應該包括「生理女性」。
我個人在自我認同的認定上算是比較重視主觀立場的,
我覺得一個人自己認同為什麼,應該盡可能被絕對尊重。
我相信大部分的同志都經過自我認同的苦悶期,
很能瞭解當自我認同不被他人接受,是多麼難堪而難過的事。
另外,我並不認同一個名詞的定義就應該是主流派擁有詮釋權。
不過這會扯很遠,就先略過不提了。
簡單地說,是誰說女同志就一定要是生理女性?
當一位生理男性以女性自視,又喜歡女性,為什麼不能是女同志?
我想,一句「無法想像」是不能夠帶過一切的。
正如異性戀不該以「無法想像」來抹掉同性戀存在的事實一般。
現在跨性別板已經開了一陣子,我想跨性別的能見度多少比以前高上一點了。
很多人都知道,要如何有禮地對待一位跨性別呢?就是以他的自我認同為準。
當其自我認同為女性,雖然生理上是男性,也應該如待女性般待之。
當其自我認同為男性,雖然生理上是女性,也應該如待男性般待之。
(當然,待人都該是一致的,我主要指的是在稱謂上,如「小姐」「先生」等)
因此,對於一位(原生男性的)女跨性別者,應該視她為女性。
而當這位女性愛悅的對象是生理女性時,是否應該視她為女同?
嗯,假設已經解決了上述的問題,男身女同真的存在。
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很難分辨男身女同跟異男」的反應了。
我能不能小聲說一句,很難分辦是因為您沒有心?
就像當我對家母說「其實同性戀真的很多,沒有妳想的這麼少」時,
也曾對我說,她實在無法想像,也不會分辨。
為什麼很多同志有gaydar,異性戀卻沒有?
常常都是因為異性戀根本不關心這個啊,不關心的人怎麼會費心去瞭解去分辨?
而既然總是不能分辨,也不可能養成那種直覺式的雷達了。
就我個人而言,雖然我生理是男性,但我在網路上總是被認為是女性。
我並沒有刻意造作什麼,但是仍然會有這樣情況。
當然,見面時會受到外表影響(對於一些不扮裝變裝或變性的跨性別來說),
但氣質上不可能沒有差別,只差有沒有心而已。
但我要更進一步請問:為什麼擔心分辨不出?
為什麼不見各位擔心分辨不出異女與同女?
有人說,所以才有文章數限制呀。
那麼,為什麼男身女同不能比照辦理?
只因為如一些人說的,若是來亂的男性,造成的後果會更嚴重?
那就碰到一個更核心的問題(而且在這個版頗政治不正確):
這明明就是對男性的偏見(我就不講歧視了,有人會說這字眼太強烈)。
男性來亂為何後果會比女性嚴重?有人說男性更具有威脅性。
所以是因為會動粗?但不是所有男性都會動粗,女性也有可能會動粗。
因為若動粗時男性一般更具有體能上優勢?但這也並非一定如此。
以少數人的行為來一概而論大多數人,合理嗎?
難道說,男性有一部份人比較具威脅性,所以整體而言男性比較具威脅性?
少部分同志的不妥當行為被放大,造成社會對整個同志群體的偏見,
各位以為如何?
如果有人說:有一部份同志比較淫亂,所以整體而言同志比較淫亂。
相信各位會覺得很荒謬吧?
好吧,就算男性的威脅性真的比較大好了。
根據這個理由,就應該要忽視掉誠心想參加板聚的男身女同,
直接禁止生理男性參加官辦板聚嗎?
應該因為少部分不肖的人而排斥其他無辜之人嗎?
如果我們切割開二者,或許可以規避掉上述的問題。
這樣問題就又回到如何分辨二者上了。
來參考一下最近一次的板聚出席規則:
生理女性
在拉版發文數 5篇以上
欲攜伴的版友,只能攜帶女友參加。
因為討論的是板友自己能不能去,最後一條就先不管了。
第一條先把資格限定在生理女性,
那麼,關於生理女性的出席規則就是「文章五篇以上」。
這是防止來亂的生理女性而訂定的。
好,假設五篇文章的確能證明一個人誠心與否,
難道男身女同與來亂的異男不能以這條來分別?
該不會有人認為「會處心積慮累積五篇以上文章以成功鬧場的人」一定是男的吧?
如果有,坦白說,這真的是歧視了。
接下來我要請問,在網路上誰能確知發文者的真實生理性別?
通常真實生理性別也只有在見面時才多少知道(會這樣說因為考慮到跨性別),
因此事實上唯一的判斷標準也只有「文章五篇以上」。
如果「文章五篇以上」真能夠刷掉來亂的人,又何必限制性別?
如果「文章五篇以上」刷不掉來亂的人,限制性別又有什麼意義?
那句「只限生理女性」真的是只防君子啊!
一直有人說批判性別限制是不重視實務操作,
「不然告訴我們該怎麼做,該怎麼分辨啊!」
但是,在實務操作上,宣稱現行規則能保護板友?
真正有可能起作用的也只有「五篇文章」而已!
所以,以「保護板友」為由,提出「不知如何分辨,所以暫且擋掉所有生理男性」,
實在是很奇怪的事呀。
妳們擋掉的只是那些誠心想來的男身女同(因為遵守規定,所以被第一條刷掉),
根本擋不掉蓄意來亂的人,不管是女性或男性。
只是想像這個規定真的能擋掉來亂的生理男性罷了。
於是大家都安心地去參加板聚,讓男身女同獨自嘆息。
接下來就會有人問,那妳說個辦法啊,
說個能保護大家又能讓想去的人去的辦法啊。
呃,我必須承認,我還沒想出來:p
不過,無法提出改善方式,不意味著不能批判
能破者不一定能立,但破仍是必要的
不提出質疑,讓大家討論,要怎麼進步?
還有人說,過去沒碰過有人提出反對或溝通的聲音。
那個...所以現在提出來啦@@
以前沒人提,不代表大家都沒意見。
有的人可是滿腹委屈,但卻不敢吭聲的(我就是...)
好累...七點了。
因為時間不多(不想太晚睡...好像已經很晚了),所以寫得不甚嚴謹,掛一漏萬。
最後,我真的要說我很感謝這次提出這個問題的蘋果麵包、
把那篇文章轉來這裡的板友、和一些關心這個問題的人。
之前看到有板友說,跨性別拉子比非跨性別拉子幸福。
我真的很想大叫,妳如果被妳認同歸屬的群體排斥,根本一點都不幸福Q Q
當妳要面對自己想作的性別跟生理性別不符招致的困擾,
(生理男性留長髮、行為舉止女性化,還是有很多人看不慣的)
當妳要面對自己喜歡的女生覺得妳莫名其妙幹嘛弄得不男不女,
妳所認同的群體還不願意接納妳,搞不好還覺得妳這個死異男裝什麼拉子,
這樣,真的比較幸福?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苦楚,這種比較一點意義都沒有...
看到一些板友支持的文章,真的會鼻酸。
總是被擋在門外,羨慕地看著屋內爐火燭光的孩子,
當有人願意敞開門接納她。
怎能不流淚。
怎會不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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