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評論:性傾向無罪、性騷擾有罪
羅如蘭 特稿 2002.10.02
在歐美一些講究人權的國家,政府首長、政治人物主動「出櫃」,坦承自己的
性向,已經不是一個道德議題。但如果真的發生性騷擾,不論對象是男或女,
卻絕對是個醜聞。而且,社會觀感的標準,還隨著立法、判例的累積,日益嚴
苛,形成政治人物無論如何必須設法避免的指控。
首長強吻年輕男子,年輕男子忌於他的事業與首長職權相關而不敢公開或提出
告訴,相關情節正是所有性騷擾案的元素。引人質疑的不是首長的性傾向,而
是首長何以一再陷入騷擾別人的指控。雙性戀並不是問題,但性騷擾卻絕對是
個問題。
也正如所有性騷擾事件引起的爭執般,因權勢而添加的政治色彩,總是會模糊
事件焦點,結果不是騷擾行為難以認定,就是指控者別有居心。游內閣昨天對
此事件的反應,大抵如此。
首長到底有沒有性騷擾,應該查個水落石出。只要有具體證據,首長就應知所
進退,否則,也可還他清白。這是基本的事理,行政院不應卸責不管。
陳俊志:涂醒哲的同志人權紀錄極差
聯合報 2002.10.02 記者袁世珮/台北報導
同志團體認為,衛生署代署長疑涉雙性戀,事件本質是「職場性騷擾」,只是
被騷擾的是男性,巧合的是,涂醒哲又正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同志首度上街頭
時抗議的對象。
同志諮詢熱線表示,「騷擾是騷擾、戀愛是戀愛」,這個事件是加害人對身體
自主權不尊重的性騷擾案件,與加害人是不是同志,沒有關係。曾拍過同志紀
錄片的同志導演陳俊志認為,被指控的加害人是大官,他的行為就是傳統官場
男性沙文主義。
陳俊志說,假如被指控的官員確是同志,「出櫃」與否是極個人的選擇,外界
毋需置喙,但「享有權力、資源的同志,沒有資格假裝恐同症、極力與同志撇
清」。陳俊志回憶,在一九九五年三月同志走上街頭,就是抗議此次被指控的
涂醒哲將同志汙名化,「不管他是不是,他的同志人權紀錄非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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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父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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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ukulza 來自: 140.112.151.181 (11/1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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