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各位支持代理孕母嗎
感謝大家的回覆
我聽到正反兩面的說法
其實並不覺得意外
在此我也表達一下我的立場 (僅供參考XD
我在科技業從業PM 3年多
我的職業病發作的時候 我帶的專案只有如何前進
我沒有No/行不同的選項XD
因此我認為因噎廢食而犧牲自己想追求的幸福是相對消極的想法
泰國開放大麻導致了藥物濫用的問題
但在荷蘭的類似問題相對來說討論度較低(也有可能是我孤陋寡聞XD
這是否能說明管制及配套措施可以將可能的社會外部成本有效降低?
另一方面
女性及男性在生理上的差異以及不平等
而這個不平等是永遠沒有被法消除的
對我而言 真正的性別平權是永遠沒有辦法達成的
(例如:我的女同事永遠都會因為生育的關係而沒有辦法在科技業這種男多女少的職場上順
利的升遷)
現在大家討論的性別平權
其實是如何補償女性在生理上的差異 導致在教育/社會的不平等
這也是我認為直男們永遠無法理解女權自助餐
扯遠了XD
我可以理解代孕有潛在對女性器官的剝削的考量(也就是說 付出及報酬失衡的狀態)
但作為一個PM 我的個性告訴我
我們應該想的事情是 如何解決或避免因為代孕所帶來的社會問題
而不是放棄代孕這個選項
並且認真評估代孕的潛在風險以及代孕者應得的合理報酬
假設我要讓我的小孩出生
那我的小孩勢必得住在某位代孕者的子宮內10個月
那麼這10個月的租金 應該要訂在多少才是合理的價格?
或者換個角度想
我願意出多少錢去購買代孕者10個月人生?
而代孕者是否願意接受這個價格
有規範的市場 甚至適時讓政府介入的市場 是我認為讓這個社會能夠進步的動力
但以下還是開放反對者立場XD
民主社會的各位
應該為自己所相信的事物戰鬥到最後一刻
感謝各位閱讀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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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25.22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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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ngpengya (111.242.125.225 臺灣), 02/09/2025 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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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女性有身體自主權
我身邊的許多女性友人是不打算生小孩的
因此我覺得嚴謹的代孕合法化 不見得一定會讓女性失去的身體自主權
我覺得另一個比較類似的例子應該是德國及荷蘭的性工作合法化
性工作合法化會使政府更積極的去保障性工作者的權益
讓性工作者能在舒適合宜的環境工作
不讓妓院或皮條客從中剝削
健康與社會福利也都能獲得保障(如定期篩檢,失業救濟金與退休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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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不是不好
但台灣目前對於收養的規定非常的嚴格
對我像這樣的單身者來說
在台灣單身男性收養小孩的難度恐怕比去美國做代孕還要困難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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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m→ blue1234: 我是誠信心建議男人可以研究靠男人的身體自體懷孕啦! 02/10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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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跟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又不太一樣
因為代孕還包刮履行契約的義務
既然有與他人達成契約
那想要終止契約當然也需要終止契約的程序
就像婚姻
婚姻不是單無理由無和解就可以單方面終止的契約
或者是遺棄罪 為什麼遺棄罪構成刑法?
但如何和平的分手我認為也是應該考慮的配套之一
當然我也同意保護小孩的部分
但我認為應該已經具備扶養小孩的能力(不管是經濟或是生長背景)
台灣的法律依然沒有放寬讓單身者收養小孩
另一方面
不孕者或是先天/後天子宮缺陷的女性
我認為代孕合法化也是目前的可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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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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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很抱歉 我給予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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