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偷情的時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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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簡單一句話,就是他不愛了。. 無論是什麼時候開始不愛的,甚至,一開始就是可有可無的存在,都不重要. 給原PO的建議:. 1. 找人陪。. 2. 換個環境。可以的話,考慮出國唸書,最好是華人多的地方。. 3. 積極參加聯誼活動或多認識人。妳會發現,欣賞上另外一個人時,. 前面那個人在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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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我家閃光會來這邊看,所以就來寫一下。. 其實我覺得情侶之間超過一年半、兩年以上,就沒有適不適合的問題了,不適合. 也早就分了,何苦鬧到現在,可以這麼久表示彼此對於對方都很瞭解也很能夠包容體會. 了,無所謂適不適合的問題。. 只不過,適不適合這個問題誠如王文華所說,是分手的最佳理由TOP 1,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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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九年真的是很長的一段時間...其實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你.... 因為我沒有這種經驗...我最多的也不過將近四年.... 我沒有痛過你的痛...所以我不能叫你忍...因為我不知道那有多痛...忍不忍的過.... 想哭的時候就大聲哭泣...我上上個男朋友...四年那個.... 我也是狂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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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一連串的文章. 除了很心疼以外. 還是很心疼. 不過你花9年作錯2件事. 1."就是在這9年裡 你不知道你愛的人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9年之內你分辨不出他對你無境的好是真心的還是為了贖罪?. 還是你很清楚 只是反正被背叛就要好好撈回來?. 況且 我不相信 他過去對你是完美的好. 只是你現在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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