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該怎麼做最好的打算?

看板first-wife (大老婆板)作者 (first-wife板匿名id)時間8年前 (2017/01/02 21:56), 編輯推噓7(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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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結婚10多年,感情淡了, 都40幾,人生就要過去,先生這時候有了外遇, 就如同一般常見的情節,先生要離婚,太太不願簽。 太太在家裡帶小孩帶了好些年, 兼差賺些零用ok,也有些存款, 要養自己也ok,但還要負擔孩子、孝親的費用,就很吃力。 要回職場不太可能,40多歲了,誰要? 現下的職場大多22k,入職場小孩的托育補習費就增加... 先生月入十萬,婚後買了兩間房,目前收租抵房貸, 婚前先生名下也有一間房,是公公買的。 先生現在熱戀中,小孩房子都不要了,只希望離婚。 如果太太撐著不簽,先生就不能結婚,是嗎? 當然還是希望可以好好重新經營... 倘若對方懷孕生產,先生是否能夠自主用生父的名義收養? 而不簽,先生是否也可以不給家用、不負擔小孩的費用? 若簽了,可以要求費用,要房子,讓先生每個月收入銳減, 先生會很拮据,然後... 有然後嗎? 希望走過同樣路的前輩給予一些建議。 -- 此id為「first-wife板匿名id」,請勿回信至信箱。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3.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rst-wife/M.1483365376.A.E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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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以後,才會擁有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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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告再說,先生和小三都能無情面的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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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孩子了,不論離不離,先鞏固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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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但是金錢條件要談好 這感情沒有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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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下去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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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有想到他 他有想到你嗎 看來是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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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啦 跟你打賭你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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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趁現在他急著想離婚時談好條件,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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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只會落得人財兩失的下場,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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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把孩子房子拿著,房子就是孩子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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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外面的孩子還是孩子,房子有他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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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沒了就是沒了 不用死撐 趕快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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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得愈久愈麻煩 男的如果把房子過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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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妻子要討一半財產就沒那麼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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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是一人一半 更何況現在男的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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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給 房子拿來收租養小孩 應該會輕鬆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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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幾樓!認真的說,你簽和不簽,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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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一樣回不來。簽了也可以修復(何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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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之間還有小孩這個橋樑,很難斷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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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和房子這種東西,在愈拖愈久男方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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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機車感愈重時,很容易就被挖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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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先保錢和房子,先過完再簽(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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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一點過完不簽,反正對賤人不用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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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最好過你和孩子聯名,公婆也比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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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機車要你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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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收養都想了 每人都境遇不同沒標準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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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趁他熱戀想脫手先拿到再說,等他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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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拿就沒了,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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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遠一點,先簽先拿房產小孩,假設他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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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心轉意,這些東西也還是妳的,多為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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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個不愛你的男人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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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他小孩房子不要的時候趕快拿!別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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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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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些男人外遇提離婚,一毛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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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妻子的無敵賤男,現在你老公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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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代表小三生了小孩之後,你老公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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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1:27, , 39F
變這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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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Qbm0vN (first-w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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