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剛結婚 就發現老公有小三 又愛約砲
看板first-wife (大老婆板)作者firstwife (first-wife板匿名id)時間12年前 (2012/05/25 14:22)推噓8(8推 0噓 35→)留言43則, 14人參與討論串4/6 (看更多)
另一位匿名板友來信(非原PO)
我的情況跟你有點類似
我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妳,或是告訴妳妳該怎麼作
但是可以跟你分享一下~
我也是跟我老公交往大概八年結婚
結婚前一兩年,老公就不斷跟我溝通就是他不會只有一個我
我也陸續聽他講他外面小三小四小五的事蹟
有的知道他有女友,有的不知道
但因為時間都很短(不超過半年),所以我一直都當他逢場作戲
男人,哪個不偷腥
後來我們就結婚了,婚後我知道他有跟一個小三持續有連絡
我也從來不當一回事
因為老公一直很疼我,也很照顧我家人
所有的資產都在我名下,每個月薪水都交給我管
他說~是為了給我安全感
所以也就這樣,我們兩個過了兩三年很幸福的夫妻生活
他偶而會跟我分享他在外面的艷遇,以及與小三相處的情況
(當然不是全部,有時候講太超過了,他也怕我會吃醋)
我們兩個幾乎無所不談,而我也很享受這樣的親密關係
直到有一天,我無意間發現了他跟小三的對話紀錄
我看了當場放聲大哭,還因此跟老公鬧離婚
中間的煎熬,我就不多說了,
老公很極力的在挽回,說什麼也不願意離婚
不過他也說了,今天就算沒有小三,也會有小四小五小六
他不是不愛我,他只是貪心,享受虛榮感而已
其實,只要我沒打開那些對話紀錄,一切還是如常
他就是用那些方式在哄外面的女人,
不然明明他陪她們的時間就很有限(因為扣掉工作時間,陪我陪朋友就佔了大多時間)
為什麼外面的女人還願意跟他在一起?
我很愛他,相知相愛也有十一年了,
人生有多少個十一年,所以我決定給他也給自己一個機會
因為我真的很懷念之前美好幸福的生活
不過或許就像電視劇講的:再也回不去了
不過我們彼此有共同的利益,只要他對我的心不變,那麼我會成為他永遠的後盾
原PO說你們雙方的感情很深,那麼是不是該趁此機會
好好審視一下彼此的感情呢?
夫妻是一輩子的事情,以後回過頭來看,外面的女人砲友
搞不好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當然,男方的態度也是很重要
我不是妳,我無法幫妳決定妳的未來
因為不管怎樣(分手或結婚),都是妳自己要去承擔的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當每個人羨慕我有個又帥又負責又愛我疼我的好老公時
誰又知道我為這家庭付出了多少努力呢??
加油!!不管妳做了什麼決定,都希望妳能無怨無悔~^__^
--
此id為「first-wife板匿名id」,請勿回信至信箱。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52.253
→
05/25 14:40, , 1F
05/25 14:40, 1F
→
05/25 14:49, , 2F
05/25 14:49, 2F
→
05/25 14:49, , 3F
05/25 14:49, 3F
→
05/26 19:38, , 4F
05/26 19:38, 4F
推
05/27 00:36, , 5F
05/27 00:36, 5F
→
05/27 00:37, , 6F
05/27 00:37, 6F
→
05/27 01:27, , 7F
05/27 01:27, 7F
→
05/27 01:28, , 8F
05/27 01:28, 8F
→
05/27 01:28, , 9F
05/27 01:28, 9F
→
05/27 01:28, , 10F
05/27 01:28, 10F
→
05/27 01:29, , 11F
05/27 01:29, 11F
→
05/27 01:29, , 12F
05/27 01:29, 12F
→
05/27 01:29, , 13F
05/27 01:29, 13F
→
05/27 01:30, , 14F
05/27 01:30, 14F
→
05/27 01:30, , 15F
05/27 01:30, 15F
板工一上站就接到匿名者原PO老公的來信
來信內容希望我們大板板友要理性的討論不要人身攻擊(?)
提醒大家回文推文的時候 注意措辭
其實這個很難判定 因為大板當初開板就是希望給大家抒發的
難免會有些比較批斷的字眼
但若有人來檢舉 那板工是不得不處理
等等板工會來修個字
再者跟想寄匿名信的板友們 目前只有板工一人管板
所以不用擔心ID會暴露 除非是密碼被駭客駭了(?!)
※ 編輯: firstwife 來自: 1.162.64.29 (05/27 10:23)
推
05/27 10:25, , 16F
05/27 10:25, 16F
→
05/27 14:29, , 17F
05/27 14:29, 17F
→
05/27 14:29, , 18F
05/27 14:29, 18F
→
05/27 14:30, , 19F
05/27 14:30, 19F
→
05/27 14:30, , 20F
05/27 14:30, 20F
→
05/27 14:30, , 21F
05/27 14:30, 21F
→
05/27 14:32, , 22F
05/27 14:32, 22F
→
05/27 14:32, , 23F
05/27 14:32, 23F
→
05/27 14:33, , 24F
05/27 14:33, 24F
推
05/29 00:48, , 25F
05/29 00:48, 25F
→
06/01 23:56, , 26F
06/01 23:56, 26F
→
06/01 23:56, , 27F
06/01 23:56, 27F
推
06/13 02:12, , 28F
06/13 02:12, 28F
→
06/13 02:12, , 29F
06/13 02:12, 29F
推
06/16 21:30, , 30F
06/16 21:30, 30F
推
06/17 11:33, , 31F
06/17 11:33, 31F
推
06/21 01:00, , 32F
06/21 01:00, 32F
→
06/21 01:00, , 33F
06/21 01:00, 33F
→
06/21 01:00, , 34F
06/21 01:00, 34F
→
06/21 01:01, , 35F
06/21 01:01, 35F
→
06/21 01:01, , 36F
06/21 01:01, 36F
→
06/21 01:01, , 37F
06/21 01:01, 37F
推
07/06 00:07, , 38F
07/06 00:07, 38F
→
07/06 00:07, , 39F
07/06 00:07, 39F
→
07/06 00:07, , 40F
07/06 00:07, 40F
→
07/06 00:08, , 41F
07/06 00:08, 41F
→
07/06 00:08, , 42F
07/06 00:08, 42F
→
07/06 00:08, , 43F
07/06 00:08, 4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6 篇):
first-wife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