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哪種分手理由比較不傷人?
※ 引述《sensualism (熟女二十九...)》之銘言:
: 愛情裡有開始,也必然有個結束。
: 儘管沒有第三者的介入之下,愛情裡也多有變數,
: 真要是不得不分手,大老婆們,
: 你們寧可因為什麼情況下而分手呢?
: 於是我問了身旁許多的女性朋友:
: 一、沒有任何的第三者,純粹只是對方對你沒感覺了、
: 不愛你了,就是這樣簡單。儘管他試著想要找回當
: 初愛你的感覺,卻還是沒有辦法,於是在這段關係
: 裡他漸漸的不快樂,最後他向你提出分手。
: 二、他有了第三者,所以對你沒愛的感覺了,因此他向
: 你提出分手。
換個角度講,我不會做以上兩種可能的事,而且永遠不會
所以,
對方要走,是他家的事
我把該說的想說的說完了,剩下的,他自己解決
如果對方分手的理由是上述其一
那麼,我想請他快滾,因為他根本配不上我
: 在我詢問下,多數的朋友都選擇了前者,因為她們覺得
: 真的要是盡一切努力,而對方依然心不在她們身上,那
: 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在怎樣也得要放手....
: 那後者呢?我問。大家幾乎咬牙切齒的說著,絕對不會
: 原諒對方,怎樣的也不讓那女人好過!
: 一樣是對方想分手阿,只不過後者多了一個女人而已。
: 於是感覺不甘願啦、自尊被傷害到啦、強烈的羞辱啦等
: 等的答案都有。說到底,最難以忍受的,還是在於,他
: 把原來對你的愛拿去愛其他女人,如此而已。
: 難道說,我們所有的痛苦還是來自於〝不甘心〞?
: 於是我回想起兩年前他有第三者時的情形來,細細回想
: 一下當初的感覺,似乎好像也是不甘願的情緒多了些。
: 一樣是對方想分手,不過多了一個女人而已,情況竟然
: 就差很多了....真是弔詭阿....
:
不甘心,是人之常情
是難過痛苦的原因之一
只是,這個因素所占的比例,是因人而異
吊詭嗎? 我覺得一點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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