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親自拿愛滋病患者的內褲去洗衣機會傳染 …

看板feminine_sex (法西斯 女性性愛)作者 (色 北)時間15年前 (2011/04/18 00:23), 編輯推噓23(23089)
留言112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 不安全性行為: 未配戴保險套 or : : 戴保險套與愛滋病高危險群性接觸(ONS/性產業/同志) 這句話不符和官方定義 既然看起來是要PO觀念文 就請給正確觀念 不要造成恐慌 對於安全性行為的官方說法 跟 關於所謂的高危險群 一點關係都沒有 : 簡單的對照: 戴套 + 非單一性伴侶 V.S. 戴套 + ONS / 嫖妓 / 同志性接觸 : 哪一種相對較不安全? 你打了一整篇觀念文 這個觀念我想你應該懂 就愛滋病來說 你跟誰做愛 跟你感染率高低與否一點關係都沒有 重點是你有沒有安全性行為 當然你在原文中就扭曲了安全性行為定義 所以會誤解也不意外 : 我說過了...本文對高危險群的分類乃依照醫界主流看法 : 連結內自己也提及"官方認定男同志乃高危險群" : 我正在讀取中,只是我看到關鍵字先打上來 : 非也,連結內提及關鍵字表示你們也認知到"官方認定同志乃高危險群" : 你們不同意~但是你們也知道官方就是這樣認定~對吧? : ※ 編輯: ZenEmpty 來自: 125.224.160.73 (04/18 00:16) 整篇論點我只看到你抓著官方認知來跳針 可是你可否又知道 你所謂的官方 他在國際愛滋日的時候曾宣布說「只有危險性行為、沒有危險族群」 而他平日也一方面說著不汙名化 又一面宣導著你所謂的官方認定 這樣子雙面的官方說詞 我想你應該能理性判斷何者為政治正確 何者比較不會造成族群標籤化 何者才與愛滋病最主要傳染途徑 不安全性行為有關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68.5

04/18 00:25, , 1F
你做的是社會運動~我寫的是醫學科普...訴求對象找錯了
04/18 00:25, 1F
既然你自認醫學科普 那就請你在你原文中的安全性行為冒號後面 是寫上 醫學上認定的標準安全性行為定義 而不是依照自我解釋來更改他 請看本文第一段 所謂的安全性行為 跟 高危險族群 無關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0:27)

04/18 00:25, , 2F
要訴求~請投書中華民國行政院衛生署和各醫學研討會
04/18 00:25, 2F

04/18 00:27, , 3F
你跟誰做愛 跟你感染率高低與否一點關係都沒有?????????
04/18 00:27, 3F
當然 愛滋傳染 重點在 行為 不在對象 你都寫了一整篇關念文了拜託別再跳針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0:28)

04/18 00:28, , 4F
戴套和妻子做愛 & 戴套和性關係複雜的人做...沒有差別嗎?
04/18 00:28, 4F
在堅守著安全性行為且你所謂"性關係複雜的人"平日也堅守著安全性行為 定時做篩檢 的前提下 當然沒有差別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0:29)

04/18 00:30, , 5F
光是在基層醫療院所的追蹤中,實務上就有戴套染HIV的案例
04/18 00:30, 5F

04/18 00:31, , 7F
你說沒有差別~是很武斷的論述
04/18 00:31, 7F
你硬要在原文中的安全性為定義不按照官方說法 而是自行亂改 還說自認醫學科普 也的確是非常客觀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0:33)

04/18 00:32, , 8F
我想知道你怎麼看光一個小鄉鎮就出現戴套染HIV的case?
04/18 00:32, 8F

04/18 00:32, , 9F
觀念文還是...以官方為主吧 !! 這樣會讓人去排斥族群
04/18 00:32, 9F
原po就是沒按照官方說詞來 我方才有立論基礎來跟他討論。 請看本文第一段

04/18 00:32, , 10F
其實你們可以用通信的方式溝通....
04/18 00:32, 10F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0:34)

04/18 00:33, , 11F
光一個小鄉鎮就有出現的案例...按比例推算應該不是罕見呢
04/18 00:33, 11F

04/18 00:34, , 12F
這樣子看得斷斷續續的,反而讓人抓不到你們想訴求的重點
04/18 00:34, 12F

04/18 00:35, , 13F
如果你堅稱戴套就一切安全的話...那你敢戴套和愛滋患者??
04/18 00:35, 13F
你這又是個跳脫主線的問題 規避我剛剛所有的回應 而且思考跳躍從剛剛的安全性行為下的性關係複雜者 跳到直接染病者這邊來了?? 是否已經偏離主題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0:41)

04/18 00:38, , 14F
一小鄉鎮人口不過數百即有戴套染病~你推估全台案例數為?
04/18 00:38, 14F
在你一直丟疑問句之前 可否先就本篇第一段的訴求 先行更改您文章的謬誤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0:43)

04/18 00:44, , 15F
按你邏輯:戴套(安全性行為)和性關係複雜者做不會染病??
04/18 00:44, 15F
15分鐘前才回答過你的問題 拜託別再問一次 跳針也拜託換張唱片跳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0:45)

04/18 00:52, , 16F
所以你本文的重點是? 戴套就一切OK~天下太平??
04/18 00:52, 16F

04/18 00:52, , 17F
如果不是~請告訴我你的重點在哪一句??
04/18 00:52, 17F
我還以為寫在第一段 很明確 : : 不安全性行為: 未配戴保險套 or : : 戴保險套與愛滋病高危險群性接觸(ONS/性產業/同志) 這句話不符和官方定義 既然看起來是要PO觀念文 就請給正確觀念 不要造成恐慌 對於安全性行為的官方說法 跟 關於所謂的高危險群 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後來原文更改成 戴保險套與愛滋病高危險群性接觸(ONS/性產業/同志)亦同 這個亦同 本身也不是官方定義的 而是您自己加上去的 就一個觀念文來說 官方給的正確觀念 是否該與自己推導的論述(而且還不一定正確) 做個區別。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0:56)

04/18 00:57, , 18F
你咬文嚼字...是捨本逐末~
04/18 00:57, 18F
誰在咬文嚼字 旁觀者清之。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0:58)

04/18 00:59, , 19F
請你把"安全性行為跟高危險群 一點關係都沒"這句上色好嗎
04/18 00:59, 19F

04/18 00:59, , 20F
請你把"你跟誰做愛,跟感染率高低與否一點關係都沒有"上色
04/18 00:59, 20F

04/18 01:00, , 21F
這兩句是你的立論對吧? 請大加宣傳吧
04/18 01:00, 21F

04/18 01:02, , 22F
你為了我"亦同"這兩字反對了一大串文~結果你的立論是??
04/18 01:02, 22F
是我打得不清楚嗎 你自認醫學科普文 而且 看似正確觀念的觀念文 對於不了解的群眾教育意義重大 錯誤的觀念可能導致不良的結果 相信這是你我所不樂見的 而我當初發這篇文的主要訴求就是 希望你能夠把你自己在不安全性行為的定義上所加諸的"安全性行為with高風險族群" 做個修改 但是此時您就不斷地說 高風險族群是官方說詞 ok fine 我同意這是官方說詞 但是這跟"不安全性行為的定義" 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後 你非常慷慨的修改了原文 但是 修改之後的文意 根本就一點差異都沒有 還是將"" "安全性行為with高風險族群"是不安全性行為 ""用亦同這個詞彙進行誤導 所以我就希望您好人別做一半 做事就做到好 然後您就說我咬文嚼字 還在原文中說我是硬凹 我用官方說詞跟你說不安全性行為定義就是在凹 你拿官方說詞反駁我說 高危險族群就是統計數據上且醫學上的定義 就不是在凹 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以上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1:08)

04/18 01:03, , 23F
不安全性行為跟高危險群無關? 光你這句就會被其他人戰死
04/18 01:03, 23F
我哪會怕被戰 不安全性行為的定義有官方撐腰阿 就像愛滋高風險族群有關官方撐腰我也只好摸摸鼻子認了一樣。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1:12)

04/18 01:13, , 24F
不過...常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族群...就真的高危險呀...
04/18 01:13, 24F
對 常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人 的確是高危險 但是要釐清的是不安全性行為是什麼 與原文所說的官方"愛滋感染高危險群"有何差異 我想這是很重要的且絕對不能搞混的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68.5 (04/18 01:17)

04/18 01:16, , 25F
還有 56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04/18 08:59, , 82F
起討論的意思,所以才有與對象無關的說法。
04/18 08:59, 82F

04/18 09:29, , 83F
安全性行為的重點應該是類似先有了對象才來想『怎麼做才安
04/18 09:29, 83F

04/18 09:29, , 84F
全』而不是『要挑怎樣的人才安全』的感覺吧
04/18 09:29, 84F
耶黑 你懂我

04/18 16:23, , 85F
是啊 所以上篇原po才一直說原po在咬文嚼字 可惜原po不懂
04/18 16:23, 85F
我的確不懂 希望觀念文宣導絕對正確的觀念,不要跟自我推論混在一起為何如此困難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40.112.7.214 (04/18 17:01)

04/18 17:56, , 86F
因為您吹毛求疵 在您的定義裡和愛滋高危險群以「安全的
04/18 17:56, 86F

04/18 17:57, , 87F
方式」進行的性行危 仍然是「安全性行為」 可惜地球上的人
04/18 17:57, 87F

04/18 17:58, , 88F
類在性交時 會接觸的不會只有性器 也難保不會親親小嘴
04/18 17:58, 88F

04/18 17:59, , 89F
誰知道每半小時換一次保險套時 有沒有把精液沾到手上?
04/18 17:59, 89F

04/18 18:00, , 90F
調整體位時 雙手都沒機會接觸對方性器?
04/18 18:00, 90F
可是這邊有兩點疑惑 1. 不按照安全性行為規範做 再來要求規範太嚴厲做不到 是否該反思 2. 沒錯 你這邊點出了官方定義的不完備處或是合理但不合情處 那為什麼當我提愛滋高危險族群這個定義的反思時 卻又死抓著官方定義科學數據不放 只對自己不利的論點進行詰問 是很多人的盲點 但是這不是我這次主要的論述範圍 故點到為止 3. 如果吹毛求疵可以讓大家有正確的觀念 有何不可 你會嫌洗手5步驟太廢話嘛?

04/18 19:58, , 91F
管方定義不代表正確啊
04/18 19:58, 91F
這句話沒錯 但是顯然很多人都主觀選擇性相信 例如相信愛滋高危險群的定義 卻不相信官方給的安全性行為定義

04/18 20:52, , 92F
安全性行為這個名詞本來就是表示一且跟"性"有關之行為
04/18 20:52, 92F

04/18 20:54, , 93F
內的問題。就像你不能因為有戴套就跟護士說你有安全
04/18 20:54, 93F

04/18 20:55, , 94F
性行為,但是可以說妳有做好保護。既然要回應上一篇
04/18 20:55, 94F
如果有戴套 又有按照您po的連結或是sax大po連結上的安全性行為規範做 為何不敢跟護士理直氣壯的說我有安全性行為

04/18 20:56, , 95F
又要說別人扭曲觀念,那被反駁還講那麼多幹嘛?
04/18 20:56, 95F
有人反駁我論點 當然要給予回應 這樣切磋 方可釐清觀念

04/18 20:57, , 96F
你跟上一篇都是好的觀念,卻差別在你駁斥了其他人。
04/18 20:57, 96F
上篇作者也完全不接受我對於 安全性行為 與對象無關 這個唯一的訴求阿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40.112.7.214 (04/18 21:28)

04/18 21:33, , 97F
我的意思是你不可因為有帶套就說跟高風險群的人發生關
04/18 21:33, 97F

04/18 21:35, , 98F
係是安全行為。上篇寫的是從醫學實務角度,您從人本
04/18 21:35, 98F

04/18 21:36, , 99F
兩個一開始的出發點就不一樣了。您的論點固然有意義,
04/18 21:36, 99F

04/18 21:39, , 100F
但除非有研究否則並不適用。而會反駁你則是因為沒有任
04/18 21:39, 100F

04/18 21:40, , 101F
何基礎支持您的情況下說人自行亂改定義是很不道德的
04/18 21:40, 101F
兩點 1. 原po所指 跟愛滋高風險族群進行安全性行為 是不安全性行為 亦沒有基礎 更沒有研究數據 (定義愛滋高風險數據或研究 與跟愛滋高風險族群進行安全性行為而染病的研究 不同) 從你給的這個角度來看 原po論點亦不適用 所以我從官方目前有給的定義(前面連結已有不再贅述) 說原po自行亂改定義 絕對與不道德三個字扯不上邊 2. 由上點可知 原po的該爭議性論述亦沒有醫學根據 統計根據 官方護航 而我現在不斷的提醒的 卻是官方目前給的定義的釐清 而這個實務上的釐清 恰對於人本是有正面助益的 既然原po沒醫學根據 都能說 那句爭議性論述 還能被大眾誤解成是有醫學根據的了 這個觀念誤導還不嚴重嗎??

04/18 21:41, , 102F
畢竟他提到的是在公衛學上普遍被接受的定義
04/18 21:41, 102F

04/18 21:42, , 103F
很不尊重人,但是卻保護了人的定義
04/18 21:42, 103F

04/18 21:43, , 104F
言盡至此,如果無法接受公衛是國家考試的必考科目
04/18 21:43, 104F

04/18 21:44, , 105F
市面上有很多淺顯的觀念書可以看看無奈卻必須的現實
04/18 21:44, 105F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40.112.7.214 (04/18 21:48) wiki http://tinyurl.com/447mgwt 依照台灣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到2009年11月的統計,台灣本國籍人中總計有18,233人感染 HIV病毒,其中有6,043人是病發者。 以性傾向看,異性戀男女佔60%,同性戀或雙性戀男女佔40%。 雖然離題 但是好有趣的數據 ※ 編輯: a199160815 來自: 111.249.185.79 (04/18 23:32)

04/19 00:53, , 106F
應該有很大部份是因注射毒品染上的 我的解讀
04/19 00:53, 106F

04/20 00:45, , 107F
以危險因子看,毒癮者佔35%,非毒癮者佔65%。 WIKI
04/20 00:45, 107F

04/20 03:41, , 108F
對不起!我怎覺得一堆人都在跳針?原PO指的安全性行為
04/20 03:41, 108F

04/20 03:42, , 109F
是指性行為有無帶套 也同樣是官方的說法
04/20 03:42, 109F

04/20 03:43, , 110F
跟愛滋患者做是一件事 有無帶套做安全性行為又是另一件事
04/20 03:43, 110F

04/20 03:44, , 111F
別把不同的事混為一談 雖然我也覺得跟HIV患者做是一件危險
04/20 03:44, 111F

04/20 03:45, , 112F
的事 但那是個人認知 不能扭曲名詞的用意
04/20 03:45, 112F
文章代碼(AID): #1DgnG45q (feminine_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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