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買房同居的分攤

看板cohabitation (同居)作者 (少了e)時間14年前 (2011/05/07 02:07),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nasadream (Who am I?)》之銘言: : PS:原PO是女生 堅持要有房子才結婚 但是我要自己買 掛我自己的名字 : 預計好今年要買房了 目前已經跟男友同居1年 : 有結婚的打算 但是礙於男生媽媽的一些問題暫時可能不會結婚 : 頭期款打算全數自己出 大約200~300萬 貸款200左右 : 目前是租屋 所有房租一人一半 : 等到買下房子後依然會繼續同居 那麼分攤上該怎麼辦呢 : (現在的租屋 一人約5500 加上5000一個月共同生活費) : 但是買了房子後 若用租金分攤方式 那他可能要負擔到一個月1萬 : (對他而言不划算) : 若是依照結婚打算付房貸 也沒登記他的名字 若以後沒有結婚 會有爭議 : 有沒有人也是這樣狀況 是怎樣處理的呢 想問原PO的有結婚的打算是已經開始準備進行婚禮, 還是只是心裡想?這兩者差很多。 如果你已經打算自己買、自己繳房貸, 那男友住哪裡並不會影響到你的購屋計畫。 我建議繼續用租金分攤的方式,如果男友覺得不划算, 那就是另外租屋。 若不影響你的權益及購屋花費, 你也可以照舊有的租金跟他收,就當成房東變成你而已。 我個人是和男友共同持有(登記兩人名字), 房貸一起付(我還在唸書,故我1他2,工作後會平分), 固定每個月我轉帳給他(留記錄用), 若沒結婚至少有憑有據可以談產權問題, 其實當初家長的意思是打算用他的名字, 但顧慮到兩人都有負擔房貸,所以私下談好掛兩人名字, 我們買房時已有結婚打算(他提了我沒答應)且交往四年多, 對彼此家人熟識都有來往, 但我還在唸書所以我的意思等我畢業後, 敲定明年結婚了。 建議你還是在金錢部分要清楚, 保護彼此的權益以及感情的純粹會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92.21 ※ 編輯: amberfline 來自: 61.227.192.21 (05/07 02:08)

05/18 09:36, , 1F
推這篇。
05/18 09:36, 1F
文章代碼(AID): #1Dn3ZY4m (cohabit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Dn3ZY4m (cohabi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