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學著同居?

看板cohabitation (同居)作者 (xs9527)時間15年前 (2010/05/22 15:3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覺得若以結婚為前提的話,先同居是必要的(最少一年) 因為很多生活上的小問題,都是從同居而起 當你經歷過這些摩擦、爭執,才學會包容、體諒或溝通 往後結婚遇到相同問題才不會以吵架、冷戰結尾 我跟我女友交往四年半 前兩年半未同居,但每天我都把她戴來我家 (中午~晚上10點) 後兩年開始在外地同居,加上我們同班又無打工,所以幾乎是24小時都在一起 當中很多小摩擦一定會有,最嚴重也是吵到說要分手 但最後我們也是一起努力過來了 有些人不願同居,是因為喜歡與異性社交,所以才「不方便」同居 如:MSN、電話搞曖昧,或晚上約出去玩 這種以男性居多,但也不乏女性... 若你的另一伴也是如此,那應該開始思考他(她)是否為適合的結婚(交往)對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31.27
文章代碼(AID): #1Bzud69f (cohabit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zud69f (cohabi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