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有的時候媽媽並不是為反對而反對

看板cohabitation (同居)作者 (當愛變成習慣)時間15年前 (2009/09/16 16:13),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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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86.34 ※ 編輯: hennessy1840 來自: 114.137.86.34 (09/13 04:10)

09/13 08:53,
嫁出去的女兒不也是被人睡?要講難聽的話怎樣都能講.
09/13 08:53

09/13 16:23,
至少嫁出去的女兒是明媒正娶,不是被『睏免錢』
09/13 16:23

09/13 16:23,
  住鄉下的,更能了解什麼叫人言可畏
09/13 16:23

09/13 16:25,
要同居,也是要重視父母的觀感
09/13 16:25

09/13 20:24,
大推Mar大大!!!!!
09/13 20:24

09/14 08:19,
所以還一定要收聘金,不然一樣是睏免錢,還是說結婚證書
09/14 08:19

09/14 08:19,
是睏免錢執照?就說了要講得難聽怎樣都可以講
09/14 08:19
現在很多家庭都不收聘金了。 時代在變,觀念也在變。 『明媒正娶』,父母覺得是保障。 總不希望自己的寶貝一定這樣無法光明正大攤在陽光下吧。 『睏免錢』這句話,對你來講也許可以斥之以鼻, 甚至可以講出很多話來回應。 但是,當別人對著自己家人用著譏諷的語氣講這句話, 你要家人怎麼回應? 噓 AUchef:你要用這種18世紀的觀念對你的女兒我沒意見 09/14 14:37

09/14 14:40,
但我不會對我女兒複誦那些迂腐蠢蛋說的屁話就是了 (呵欠)
09/14 14:40
你現在看來是屁話。 所以等到你有女兒了, 她長大了,可以自主了, 到時候有了更多更新的觀念,  也許你現在所堅持的,在她們眼裡,也是屁話。 人會成長,世代會交替, 觀念會改變。 現在的父母無法接受,而你覺得不合理卻又無法改變的地方, 至少你可以同理心去想想。 在我爸媽那個年代, 在大馬路上牽個手,或是親個臉頰,就是超級不檢點了, 但是現在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01.240

09/17 21:35, , 1F
我被講過啊 我回她:"所以妳和人睏攏收錢喔?"
09/17 21:35, 1F

09/17 21:37, , 2F
如果我小孩認為我的觀念是屁 fine, 重新教育我嘛
09/17 21:37, 2F

09/17 21:39, , 3F
社會在變你知我知,那為什麼不能也讓父母知道?
09/17 21:39, 3F

09/18 11:29, , 4F
我覺得可以雙方互相溝通,如果父母就是堅持己見
09/18 11:29, 4F

09/18 11:31, , 5F
就看你要不要在意他的意見了(姑且不論什麼孝不孝順)
09/18 11:31, 5F

09/18 11:34, , 6F
我也跟我朋友說,我爸的某些觀念根深蒂固了50幾年
09/18 11:34, 6F

09/18 11:36, , 7F
如果要改變他,除非他想通,不然就是要花同等的時間勸說他
09/18 11:36, 7F

09/18 12:48, , 8F
如果是只牽涉到自己的,我會聽父母的。
09/18 12:48, 8F

09/18 12:49, , 9F
如果是反對我另一半的,我會為了她抗爭。
09/18 12:49,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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