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同居...要三思
看板cohabitation (同居)作者YWEC (孤傲的魔羯有顆溫暖的心)時間16年前 (2009/02/17 13:43)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 6人參與討論串4/6 (看更多)
因無法判定原po性別, 故人稱代名詞皆以人字部 (你/他) 稱之
我也同居過, 但很抱歉我個人認為
除非你將來不打算結婚, 不然這些問題再怎麼看結婚後還是會遇到不是嗎?
有點 「因噎廢食」的感覺
當然正因為同居過, 所以我了解你說的點是什麼
但既然有一起走下去的打算, 還是提早面對問題解決會比較好吧?
※ 引述《oldcow (oldcow)》之銘言:
: 恩...話說提出這個看法
: 當然也是因為有過一些同居的經驗啦
: 為什麼說要三思呢?
: 1 一旦同居...所有雙方的習性都會原形畢露
是的! 所以若因為發現習性不合而無法忍受想分手
換個角度看, 是不是反而在長遠來說對這對情侶是好事?
不用背負著別人對 "再婚" 眼光的壓力, 也不用為台灣年年衝高的離婚率背黑鍋
: 2 吵架時 不想看到對方卻一定會看到
是阿! 很討驗對吧!
但, 對我來說, 卻是因為很不喜歡在吵架時又沒地方躲
所以反而會因此更努力去與女友和好, 所以我們吵架常不超過一天
以這角度來說, 不正也是 "同居" 幫助我們的嗎?
: 3 如果只是兩個人住一起還好...如果跟著家人...對方家裡的大小事不想管也會不自覺
: 來到自己身上
這我就沒經驗了
但未婚就住對方家同居, 以台灣現在觀念來說, 應該被指指點點的機會還是很大
(尤其是女生到男方家住)
而且對方家長既然會接受你與他小孩跟他們住一起, 就表示他們有相當程度認同你們
認同了你, 就多少會把你當自己家一份子看待, 有些事自然就會不自覺管到你身上了
這一切推論起來, 應該算合理吧?
: 4 有想結婚的打算 同居是很好認識對方的方法...但如果只有很喜歡對方的程度而已
: 同居很有可能是造成分手的兇手
那就表示同居者的愛情不夠堅定或雙方根本不合適阿
早點認清事實不是很好嗎?
理由同第一點囉!
: 5 雖然說愛情誠可貴 但麵包價更高 同居後生活也容易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問題
: 麵包的威力...不容小覷啊!
所以結婚後就不用面對這些問題嗎?
同居不是兒戲, 有辦法同居的人多少都應該有能力處理事情了吧?
提早面對也好阿! 免得婚後才發現幻想的泡泡破滅, 不是更痛苦?
: 所以啊...朋友綿
: 已經同居的就只能給上祝福啦
: 想同居的朋友...
: 請三思啊~~
一件事情我相信有失就有得
像我的話, 同居雖給了我能與女友每天相守的機會
但相對也因此失去與朋友出去的自由
本來同居前就該三思
不要光為了下半身的方便就要同居
(抱歉我還是刻板認為同居最大的好處之一就是在性上面會方便很多 XD)
問題一定是會遇到, 就當做婚前的實習囉!
至少若過不了關, 也總能來得及換下一個伴再闖吧?
我與女友同居兩年, 運氣很好彼此生活習慣等都很合得來
因此日後要結婚, 也比較不用擔心遇到這方面的問題了
當然結婚後要面對的問題還是很多啦 ~ 但那些也不是同居時就會面對到的
祝同居的大家都幸福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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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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