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居法律需求
看板cohabitation (同居)作者antibonding (scent)時間16年前 (2009/05/02 01:08)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 1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以自己的經驗及與芬蘭相比的部分來回應好了
※ 引述《a91310094 (sexback)》之銘言:
: 你們覺得就以現在台灣的情形
: 1.同居需要法律來立法做相關保障嗎??
需要的 像是共同置產及領養小孩的部分
重要的是 萬一緊急事件發生 對方也可以有簽章的權利義務
: 2.有同居的朋友可以分享說如果在同居關係中沒有法律保障
: 在哪些層面會很麻煩嗎??
同居跟婚姻不同的地方 大概是少了很多"共同"的預設吧
所以分手 就是離開同居關係 而會需要簽字
芬蘭的做法是 每個人都有跟政府及地方政府登記住處
所以結束同居關係 兩個人就不會有"一樣的"住址了
跟台灣的"戶口"做法是很不同的 完全是以當事者當下的住戶資料為主
我本人是很厭惡台灣戶口系統的 對城市規畫及投票時 很難有真正的意義
設想 回去一個"離開十幾年的城市"地方性投票的意義到底在哪裡
: 3.乘上一題 如果覺得需要法律保障的同居伴侶是為什麼覺得需要??
: 比如說是有什麼優點嗎?? 或是說其他理由也可以??
直接反應到的可能是外籍人士是取得台灣居留權的問題吧 再來就是醫療方面的問題
: 4.這是我個人的觀察 因為問了周遭的一些同居朋友 他們給我的感覺很像是
: 覺得不太需要法律保障同居關係 因為他們跟我說 同居就是為了要很自由阿
: 那如果法律還伸手進來不就很奇怪了 那不知道版裡目前同居比較久的伴侶
: 你們是怎麼想的??因為像是國外應該就會認為有法律保障同居關係是很正常的
: 可是似乎台灣的部份同居族群(當然不是全部啦)認為同居不需要任何法律保障
: 那大家又是怎麼想呢??
這個問題跟第一跟第三題 有很大的差別嘛?
: 5.我相信版上一定會有同居的朋友是同居了滿久了 可能四年五年 可是卻還沒結婚
: 然後想以同居的生活組成另一種跟婚姻對比的家庭型態 但是這種同居者在台灣
: 應該是比較少的 如果真的有的話 也請問為什麼你們不選擇進入婚姻呢??
我覺得"要不要結婚"跟"同不同居" 是兩回事耶
當然在同居過程中 會讓雙方的關係 進入到不同的階段
同居過程中 同樣的 可以變好 當然也有可能變差 雙方的結婚意願也會有所改變
像我一直不是個嚮往婚姻生活的人 但是覺得同居是可行的
對方也在同居生活裡 讓我漸漸地了解他對婚姻的看法 進而覺得結婚是一個選擇
但我還是不認為 結婚是我們兩個人要過得幸福的必要元素
周遭有幾對同居幾年的朋友們
即使後來結婚了 對他們來說 婚前及婚後的生活 差異性不大
甚至有朋友直言 是因為他們不奢望結婚這個過程 帶來不可求的"改變"
本來同居生活過程中 就能處得好 跟雙方家庭的模式 也能尋求平衡
結不結婚 就變得比較像是一張紙的證明 讓官方上的記錄方便
尤其是對於跨國婚姻及常常在各國間搬家的情侶 結婚比同居來得方便許多
但是如果想要把結婚當成是解決當下"不痛不癢"關係的神奇藥方 通常會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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