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居很難分手

看板cohabitation (同居)作者 (scent)時間16年前 (2008/10/19 13:0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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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orbear (。)》之銘言: : 真是羨慕大家>_< : 大家都說同居會讓彼此學著更坦誠或學著溝通 : 可是我跟他只要吵架,他就會叫我回自己的家。 : (房子是對方買的,我只出裝潢費..本來打算以後有結婚就當新居的) : 我們住在一起的時間其實很短,房子也才剛裝潢好 : 剛入住時,他就要求我一個禮拜可否一~兩天不要在那裡過夜 : 因為『他需要一個人獨處的空間』 : (那間房子有三房兩廳,四十二坪...) : 為此我強烈的感到不滿=.= 但吵了幾次架後,我還是乖乖照辦啦, : (一方面是對方今年要寫論文,壓力很大, 一方面是我自己也在夜間進修) : 目前已經逐漸步向分手一途orz : 很尷尬,只能趁著對方不在家的空檔把東西拿回來 : (我在那兒的東西不多,從一開始,他就讓我覺得那裡不是我的地盤 : 這中間牽扯到房子的金錢問題,我們各有各的立場和作法 : 總之雖有同居之名,但我一直住的很沒有安全感, : 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轟走....) : 實在很悶,一想到要把東西搬走就覺得有點淒涼 : 很不良的經驗,提供給大家ORZ 謝謝妳的分享 妳的例子點出了一些很重要的問題 第一 即使是他買的房子 既然是同居 妳也有留在家裡的權利 那時候 他要妳一兩天不要在那裡過夜時 妳應該就要警訊了 是不是要妳出了裝潢費後 其實是希望妳提分手 不要跟妳的不安或是妥協一樣 當初妳付的裝潢費 一定要要回來 因為那是屬於妳的錢 他應該就是吃定了妳這點 才敢在一開始就提出要獨處的理由 根本就不像是要邁入結婚的想法 回去查查自己的匯款證明 或是有沒有裝潢工作室的收據 印好了收據後 告訴他 他應該付給你的款項 如果他不願意的話 不用再花時間跟他吵 依妳們的狀況來看 妳很快就會再跟他妥協 所以找個律師幫你弄民法訴訟 (應該是民法就可以解決了吧?) 順便去查查附近的房租行情 如果該付房租 把金錢的部分結一結 把錢拿回來 是妳的權利 妳沒也欠他什麼 不要再去想"算了" 妳還是再吃同樣的虧 不管是現在這個問題或是其他的 抱歉 請原諒我的說法比較直接一點 我雖不覺得妳在這裡有做錯什麼 但是態度上 不管分不分手 處理裝潢費的過程中 也請理直氣壯一點 受委屈的想法並不會幫妳自己任何忙 只是讓妳在妳們關係裡 持續處於弱勢 尋求專業的幫助也是一種方法 第二 不管是同居或是結婚 買房子甚至是所有金錢往來(裝潢 傢俱 電器) 都應該弄清楚 不要因為對方是要有跟妳結婚的打算 或是結婚了 就全然地讓對方掌控一切 造成自己失去了權利 買房子的問題也是 裝潢費也是 兩個人也是要訂契約的 也要有留付給對方每一筆款項的證明 相愛不代表不能在財務上算清楚 -- My Life in Helsinki http://www.wretch.cc/blog/scent 跟我們一起慶祝四週年紀念日 http://www.wretch.cc/blog/scent/26287464 http://www.wretch.cc/blog/scent/2629058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81.52.194

10/19 13:44, , 1F
推~~ 這篇寫得真好~~~
10/19 13:4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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