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雙性戀怎麼不見了?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貓靈霸業)時間21年前 (2003/10/02 09:4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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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雙性戀怎麼不見了? 作者: 賴鈺麟(poki@mail.moe.gov.tw) ─────────────────────────【 同位素 2003 】─ 看 見 他 人 生 命 歷 程 . 累 積 自 己 生 命 厚 度 ─────────────────────────── 「 有些男同性戀會認為雙性戀比較具有陽剛氣概, 相較於男同性戀更像個「真正的」男人, 或是希望暗戀以久的異性戀朋友其實是雙性戀而願意接 受自己的愛,這時雙性戀卻又變成男同性戀性慾望的投射對象。 」 我在三月底參加由性別人權協會與國際男女同性戀人權委員會(IGLHRC)所主辦的「 性別人權運動組織訓練營」,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雖然有些與會者使用一個在美國很 流行的名詞,就是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來指稱抵抗異性 戀霸權的性少數社群/聯盟,而且也聽到許多女同性戀、男同性戀、跨性別者踴躍發言 ,可是卻沒有任何雙性戀表達意見,讓我忍不住想問,到底誰是雙性戀,她/他們怎麼 不見了?回家之後仔細想想,才發現不只在組織訓練營看不到雙性戀,其實很多地方也 都看不到。例如,台北市每年舉辦的「台北同玩節」,它的英文名字是「Lesbian and Gay Civil Rights Movement, Taipei」(台北女男同性戀公民權運動),不但名字當 中沒有雙性戀,而且在歷屆參與的同性戀團體與義工之中,我沒有聽過任何人站起來說 :「我是一個雙性戀,我覺得同玩節應該包括雙性戀議題的活動」。 「到底誰是雙性戀,她/他們怎麼不見了?」這個問題其實已經困擾我很久。自從 我大學參加台大男同性戀社(Gay Chat),到如今踏入圈子也將近十年的時間,一直過 著「身邊同性戀朋友比異性戀朋友多幾十倍」的生活,算算也認識幾百個同性戀朋友, 但是如果問我有認識幾個雙性戀朋友,認真算算卻也發現沒有幾個。以前我在Gay Chat 有個工學院的學長,別人告訴我說他其實是雙性戀,以前交過女朋友,並且跟她有過性 經驗。可是,在印象中他從來沒有在我的面前說自己是雙性戀,或是跟我談過他的相關 經驗,久而久之我就把他當作男同性戀看待,同樣情形其實在同志諮詢熱線也發生過。 雙性戀是否在同性戀團體裡,無法討論自己與異性伴侶的性愛經驗與情感關係,甚至帶 異性伴侶來參加同性戀團體的活動。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同性戀團體難道不也就成為 雙性戀的另一個「衣櫃」? 看不到雙性戀可能還有另一個原因是,相對而言比較少人認同自己是雙性戀。我們 知道性傾向是指持續在情感、愛情、性等層面,受到另一個人的吸引。可是,美國某個 研究發現,雖然有4%的受訪者表明受到同性與異性的性吸引,卻只有不到0.8%的男人與 0.5%的女人認同自己是雙性戀者。此外,美國另一個研究發現,雖然有5.8%的男人至少 有一個同性與異性的性伴侶,卻只有不到1%的男人認同自己為雙性戀者。這種自我認同 、性傾向、性行為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展現這個議題的複雜性之外,還必須注意的是, 有些人因為身處於「單一性向模式」(視所有人不是異性戀就是同性戀)與「雙性戀恐 懼症」(對於雙性戀的偏見與刻板印象)的社會,即使受同性與異性的性吸引,或是與 同性與異性有過性經驗,也不願意認同自己為雙性戀。 在2001年版與2002年版的《認識同志手冊》中,都有討論過對於雙性戀的偏見與刻 板印象,其中包括「雙性戀是不是都很花心、兩面都吃左右逢源?」、「雙性戀是不是 同性戀再加上異性戀?」、「以前與同性交往過,後來又跟異性交往過的人,是不是假 性同性戀?」、「雙性戀和男人發生性行為,也和女人發生性行為,是不是很容易傳播 性病?」等。不過,有些男同性戀會認為雙性戀比較具有陽剛氣概,相較於男同性戀更 像個「真正的」男人,或是希望暗戀以久的異性戀朋友,其實是雙性戀而願意接受自己 的愛,這時雙性戀卻又變成男同性戀性慾望的投射對象。此外,雙性戀因為受異性的吸 引,使得家人認為她/他們「還有救」,因此面臨家人更大的壓力,要她/他們「痛改 前非」、「變回」異性戀與異性結婚、不要再跟同性戀交往等。 面對雙性戀這個議題,或許我們可以做幾件事。首先,嘗試回想過往的情感經驗, 並問自己「我真的是同性戀嗎?會不會其實我是雙性戀呢?」如果能藉此開拓個人的情 慾空間,我覺得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其次,可以反省對於雙性戀這個議題,是否因為不 瞭解而擁有許多偏見與刻板印象,如果你的好朋友(或男朋友)跟你說他是雙性戀,你 又會有什麼反應。最後,應該檢討台灣現階段的同志團體與同志運動,是否有空間可以 允許讓雙性戀的主體性出現。如果可以的話究竟該怎麼作,如果不可以的話,建立獨立 的雙性戀團體與運動,是否為另一條可行的路。 *之所以使用女男同性戀而不是女男同志,是因為後者似乎將同志與同性戀等同起來, 而排除它的定義中雙性戀與跨性別等其他內涵,這是我想要加以質疑的。 ■ 來,把你的洞見分享給作者: 賴鈺麟(poki@mail.moe.go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1

推 163.15.178.1 10/02, , 1F
我好像在那看過的@@"
推 163.15.178.1 10/02, 1F
文章代碼(AID): #_UuCZjF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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