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我在教會長大,我支持同志教育與同志平權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DpBN5qH ]
作者: papaduck (趴趴鴨) 看板: gay
標題: [轉貼]我在教會長大,我支持同志教育與同志平權
時間: Fri May 13 12:38:24 2011
原文縮址:http://ppt.cc/PbM,
我在教會長大,我支持同志教育與同志平權
Josephine Hsu 寫於 2011年5月12日 23:27
我想對眾多在臉書上串連的教友們,特別是向我所認識的基督徒朋友們說點話。
我從小熟讀聖經,我知道聖經裡所有提及同性戀的經節,以及對這個議題的囑咐。我更知
道,你們大部份對近代新的聖經考證與神學研究完全不感興趣,或者知道一些但持保留態
度。但同志男女真實存在於這個社會的各個年齡層和不同領域,他們的處境是真實的、他
們的痛苦是真實的,他們所承受的不義,更是有信仰作為良心仲裁的信徒們,不能視而不
見的。況且,大部份參與連署的信徒連事情始末都沒有弄清楚,就任憑這股恐慌四處漫延
發作。事實上,教育部這波行動僅限於發放教師手冊,根本不是許多連署宣稱的「列入必
上課程」,而所謂「同志教育手冊」,一則不發給學生,二則僅是十數本給教師作為參考
資料的其中之一,目的在於讓教師知道如何陪伴正在為自己的性傾向有所掙扎的孩子,避
免他們作出傷害自己甚至生命的決定,更重要的是保護不同性傾向或行為氣質的同學,不
在校園內遭受歧視與霸凌。
若進一步細問參與連署的信徒「反對同志教育=贊成他們受到歧視、霸凌和承受被社會邊
緣化的痛苦」嗎?我想除了那少數0.00001%的極端份子外,沒有人會接受這兩件事可以
劃上等號。儘管你並沒有這個意思,但你可知道,你的簽名連署、轉貼、在教會宣傳,不
僅讓誤解持續在社會上擴散,更讓怕事的官員徹回這波幫助教師在這類議題上從事輔導與
教育工作的措施,甚至極有可能波及到原本並不具有爭議的兩性平權教育?你簽名前可曾
讀過教育部的性別平等課綱,以及幾本「有爭議」的教師手冊?還是出於「跟我同信仰、
同是家長」,或看了數分鐘的短片,就毫不猶豫的寄出了連署書?你可知道偏見和極端份
子有可能將你的簽名當作迫害異己、施行各種形式的暴力的授權?日後你若再接到連署邀
請,會不會提醒自己先了解簽下的究竟是什麼東西,和發起的團體所要表達及代表的立場
?
(如果你從未看過性別平等課綱和教育部的說明,我的網誌中有收錄這兩篇。教育部網站
和網路上也可下載到一系列教師手冊的PDF檔,你可以拿來與近日的反對宣傳影片、連署
聲明對照一下。善良的說法是,發起團體真的過度反應了;若嚴厲一點說,這種刻意剪貼
並試圖操作資訊的手法一點都不符合耶穌的教導。而連署中所提出的教育法和國際公約所
賦予家長的「親權」,在有可能侵害到憲法位階所賦予的基本人權、造成歧視或和不友善
環境的現實下,就不再是部份信徒所以為或主張的絕對權利,必須接受法律程序和制度所
做出的調節)
回到基督徒最在意的神學觀。我個人不認為同性戀是罪(原因請看文末附錄中的論文),
同時我也覺得該有更多信徒去閱讀並思索近代聖經考證與神學研究中最重要的兩個原則:
一是對聖經的解讀必須納入時代背景的考證,二是準確解讀希臘文的文法、時態和指涉對
象,才能分辨一段經文是針對一時一地的特定事件,還是普遍性的教訓。比方說若納入這
兩項原則,會發現聖經不僅沒有貶抑女性,現代女性主義更不是什麼不合使徒教訓的異端
邪說,相反的,是西方歷史裡男尊女卑的文化背景,造成女性地位上千年以來被誤讀,又
錯誤翻譯成各種語言。由此可見文化背景裡的成見,或教派的傳統框架,是如何影響著人
們,甚至模糊了信仰的原貌。
以傳統解經觀點來看,同性戀的「罪」與其它普遍的罪並沒有不同位階,也就是說,同性
戀並沒有可惡或嚴重於你我每天都有可能觸犯的偷盜、說謊、通姦、貪婪......等等,聖
經對它們是同等看待的;對缺乏真實信心的行為,聖經的責備甚至還重過這些普遍性的罪
。再說,不論是舊約還新約,排第一順位的觀念其實是一神觀:「除祂之外不可有別神」
,試問如果基於這個理由,今天更該被發起的恐怕是「反對憲法所賦予的宗教自由」,或
「要求校園內不可有任何基督信仰以外的介紹,免得孩子被誤導」;如果你接到的是這樣
一份連署,你還會毫不猶豫的簽名嗎?獨獨挑上「同志教育」而非對其它同樣「危害」社
會和信仰的「議題」作出回應,背後真的沒有文化和個人偏見的影響?
仔細研讀聖經本文,同性戀並未被排除在救恩的範圍以外;罪既是救贖之所以存在的理由
,也是人類無可擺脫和否認的本性。聖經非常務實,它一面勉勵信徒要效法耶穌的為人,
一面也明講在耶穌再臨以前,人仍舊要與罪性共存。在這個一般信徒都能夠接受的關於罪
性的基礎上,請容我以自己的觀念稍稍延伸。聖經不曾要求我們否認自己擁有「罪性」的
事實(請不要與罪行混淆,將此誤讀成只要信主就可隨意犯罪,反正永生入場券已經到手
),如果聖經都接受罪性將伴隨我們一直存在到世界終局的那天為止,那為什麼有些信徒
或教會堅信「同性戀」這項罪性必須在今世就被否認、改變或被「醫治」?沒有信徒會天
真的認為「說謊」的罪性能靠著信仰就徹底斬除吧?一個人能出於信仰要求自己在說謊的
念頭產生時盡力抗拒,但卻無法否認也無法改變自己具有說謊的能力和傾向的事實。我無
意在此辯論同性戀是天生還是可受環境影響的議題;但就如同人選擇說謊有可能源自天性
,也有可能源自環境因素,甚至在不同時空情境下可能會受不同原因主導而選擇說謊,因
此,我認為應該對所有同性戀者的選擇給予同等的存在感與接受度,而不去區分究竟是天
生傾向還是後天環境。在這個前提下,我能理解(但不贊同)有些教派認為同性戀者應保
持獨身的原因,但我堅絕反對一定要將他們轉變成異性戀者、進而走入異性婚姻的看法。
另外,的確有一些團體在遊說並鼓吹現行性教育應該更多元,主張將原本以兩性結合為主
的性教育擴展到同性與多元情慾,但教育部以公部門立場,不可能對所有團體的訴求照單
全收,而且同志團體和支持平權運動的人士,對於要在國中、小學階段就於課堂上公開提
供描繪具體性行為細節的教材和教法(保護措施除外),也不可能採取完全贊成、豪無保
留的態度。其實在宗教因素和人權保障這兩個看似不可能妥協的立場之間,是有極大公約
數的,那就是「防制不同性傾向和性別氣質的孩子產生自我傷害行為,保護他們不受霸凌
,並減輕心靈痛苦」。儘管雙方陣營對於該怎麼做還有所歧見,還需要更多理性的思考與
對話,但作為一個信徒,應該站出來大聲說出這個可以作為對話基礎的共識,而不是讓自
己受社會偏見綁架,被有特定目的的極端份子利用。
身為一個擁有自由意志的人,你我都有必要了解自己究竟在信什麼,更該為自己所信的負
起責任。即使是教會領袖或牧者的帶領,你也有義務思考、親自對照聖經,並以良心驗證
。領袖和牧者也是人,有時也無法超脫自身的文化偏見或宗派框架,歷史上也不乏滿有恩
賜、備受敬重的領袖帶著信徒集體行迫害之實的例子;二戰時期,就有教會牧者灌輸「猶
太人殺了耶穌,先知早預言他們的子孫要血債血還」、「天主教徒手上沾滿為恢復信仰、
解開聖經的殉道者的血,現在伸冤的時刻到了」,而且一個個都舉的出聖經根據、都言之
鑿鑿。這些領袖或出於個人信念,或只是害怕納粹權勢,但都造就了當時在德國統治領域
中為數眾多的基督徒支持或至少默許納粹建立集中營的事實。在歷史翻過這頁之前,誰能
曉得自己是加害者、悍衛者、受害者還是旁觀的縱容者?唯一自保之道,也許就是時刻謹
記「蒙恩罪人」的身份,傾聽良心的聲音,因為在信仰之路上,總有那麼一、兩個關鍵時
刻,你必須誠實的面對人為教條組織和真實信仰之間的差距,你必須運用自由意志,做出
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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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不居 時節如流
五十之年 忽焉已至
君不見 高堂明鏡悲白髮 朝如青絲暮成雪
嘆時光 流驚奇
歲月匆匆 今何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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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kotoyen:轉錄至看板 lesbian 05/13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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