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感情需要的是不間斷的經營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no need to hide)時間16年前 (2009/11/19 13:57), 編輯推噓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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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經營過愛情,所以~~「對方」這兩個字在愛情,我沒有任何感覺。 但是我經營過我在網路上認識的朋友。對方依然會離你而去。 可能是網路的距離太遙遠~太不切實際。 我畢生都很努力經營我的友情。但換來很無情的對待。 一個把一切都給了男友,然後在我已經對她放棄之後,哭著跟我說她意識到 這10幾年來,她只想跟我說抱歉,深感對不起我。 她完全忽略了我的痛苦,了解到我的痛苦其實就是因為她們。 我只能說,我們已經錯過了彼此的眼淚~ 一切都太遲了。 如果我現在把妳的話放進心裡,我只會更痛苦。 一個找盡不與你碰面的理由跟藉口,原因只是因為懶惰。 卻可以瞞著你跟她的同事出遊。 一個在你陪了她經歷過那麼多,經歷過男友劈腿的痛之後,再三苦勸不要回頭。 現在已經有了小孩,我沒有參加她的婚禮。我告訴她我不會出席~ 她們三個共同的一句話就是,你真的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 親愛的,妳們何嘗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個人,但妳們知道妳們做的事情~ 對我傷害有多深刻,我要怎麼才能忘掉,哪怕只是一點點。 這就是友情。付出,我沒有那麼高尚的情操說我不求回報。 但絕對沒想到會是這種下場~ 我把我的一切都給了我的朋友。 我聽她們哭泣,我陪她們經歷,我分享她們的一切。然而我的痛,卻是來自她們最多 親情? 我爸媽很愛我。但是他們不了解我的苦到底是從何發生。 她們接受了我是同性戀的事實,沒有強迫我什麼,沒有要求我改變。 我自己知道我的痛苦是什麼,但他們永遠不了解。 她們只能陪著我,但我想那也足夠了~ 愛情的存在,並不是為了讓人得到幸福,而是為了考驗人們能經歷多少痛苦。 所以我們只是命賤,寧可讓自己痛苦。 不是那樣。因為我們都偷偷期待著幸福的可能性。 任何事情都存在著可能性,好的可能性跟,壞的可能性。 如果只有痛苦,相對的幸福不存在。這是不平衡的~ 如果愛情只為了讓我們經歷痛苦,這是確定的真理而且不可否決。 我相信不會有那麼多人因為孤寂而苦尋著愛情。那對很多人來說,是此刻的的解藥 更是毒藥~ 我覺得,「共鳴」是因為。我們都相信幸福存在的可能性。 沒有認同與不認同,純粹想回應這些話。 生命中,如果你把自己以外的事情想得太重了。受傷的常常會是自己。 付出與得到的,只有自己給自己的,可以得到最忠實的回饋。 寄望自己以外的人,那是,那幾乎是~我們天天煩惱著,苦悶著的原因。 你覺得呢? 經過那麼多。我只能用這方式去解釋生命中發生著那不公平的一切本該不公平。 而~如果你願意付出,就不要去求什麼。否則,就靜待心裡的聲音誠實地告訴你 其實,我不是那麼無私。自私還以自私,我只能這樣愛自己, 才可以不讓自己與別人一同受傷。 ※ 引述《chijohan (chijohan)》之銘言: : 不懂得經營愛情的人 : 沒資格責怪對方離你而去 : 不懂得經營友情的人 : 沒資格抱怨自己沒有朋友 : 不懂得經營親情的人 : 沒資格哭訴少了家的溫暖 : 曾經看到一個簽名檔 : 「愛情的存在,並不是為了讓人得到幸福 : 而是為了考驗人們能經歷多少痛苦」 : 多簡單的一句話 : 挑起了多少人的共鳴 : 如果妳/你也認同以上的任何一段文字 : 歡迎Shift+5交個朋友 : 當然 : 如果妳/你不贊同任何一段話 : 也歡迎Shift+5不吝指教 : 謝謝! -- SILENT & FANC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92.166 ※ 編輯: feefan 來自: 218.165.192.166 (11/19 14:04)

11/19 14:09, , 1F
個人比較推這一篇,情分的經營不是單方面作了什麼就加了
11/19 14:09, 1F

11/19 14:10, , 2F
多少分的,光是經營不見得一定會有回應。
11/19 14:10, 2F

11/19 14:45, , 3F
很多時候~付出經營卻只得到負面的回應~
11/19 14:45, 3F

11/19 14:46, , 4F
我就是自私~我又不是聖人,我想要應有的回報 錯了嗎?
11/19 14:46, 4F

11/19 17:51, , 5F
的確! 任何一種感情都需要雙方的努力 畢竟一個巴掌拍不響
11/19 17:51, 5F

11/19 18:12, , 6F
您的最末段完全寫出了我的體悟 尤其是倒數兩行 一起加油?
11/19 18:12, 6F

11/19 18:17, , 7F
加油! 不可以被打敗。
11/19 18:17, 7F

11/20 20:51, , 8F
推這篇
11/20 20:51, 8F

11/25 03:21, , 9F
讚喔
11/25 03:21, 9F
文章代碼(AID): #1B1DvDG_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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