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我想知道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寶石下不停)時間20年前 (2006/04/10 11:23),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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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下 我是基督徒、也是同志,因為情人是bi,所以成天在bi版潛水 我同意你的說法,認為人不當在未了解前妄自批判。 但對你提出的兩項觀點,有些不同的看法。 確實節制欲望並認為性行為的唯一目的當在繁衍, 曾在某一段時間是基督宗教(包括舊教、新教)世界的主流看法。 當前的天主教仍有類似的傾向, 但在目前的主流基督教已不再持同樣的看法, 「愛」被提升至婚姻中更重要的位置,性也不再是以繁衍為唯一目的, 可以是增進夫妻情愛的娛樂。 我不認為「不正面處理、迴避了同性戀問題。是很好的方式。」 更不以為這是一種「寬容」。 或許相較於「指責」這是一種比較溫和的方式, 但「漠視」與「忽略」本來就是一種暴力,這種行為帶來的傷害不會比較小。 「不看見」事實上就是當做「不存在」, 我之為我的一項重要特質被否定了, 我不知道這有什麼好高興的。 對我而言,這是切身之痛, 我的母親是基督徒,也知道我的同志身分, 她不因為我是同志而少愛我, 卻在每天祈禱時向上帝祈求改變我的性傾向, 她善待我與我的情人,但從不在人前捍衛我們的感情, 像她捍衛我弟弟與他女友(弟弟的女友是外國人)的感情一樣。 她為我弟弟的感情操煩、在弟弟結婚時歡喜, 至於我,她希望我和情人最終都能找到「真正理想」的人生伴侶, 她不開口逼迫,但也從不祝福。 至於在教會,就算同性戀是不值得一講再講的事, 但或許它也會成為,大家有默契「絕口不提」的事。 可能是有這麼明顯的對照組,我對這樣的「寬容」一點也不希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8.171

04/10 11:37, , 1F
至少這是一種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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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4:42, , 2F
這只是不願意面對同志並不是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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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4:49, , 3F
樓上這位朋友,我已經拿了一堆同志神學的資料給我娘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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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沒用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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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07, , 5F
同志不是罪,是我們的觀點;同志是罪,是他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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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ES_7Ms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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