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重要判例/叫春有理!高等行政法院判姊ꤠ…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指環)時間20年前 (2005/06/13 17: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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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作者: esasin (可口小貝茶) 看板: lesbian 標題: [新聞]重要判例/叫春有理!高等行政法院判姊妹電台勝訴 時間: Mon Jun 13 15:16:11 2005 【東森新聞報 記者朱蒲青/台北報導】 去年台灣第一家女性專業廣播「姊妹電台」FM105.7,因深夜廣播女同志 「拉子三缺一」節目模仿各國電影女性叫春聲音並談論女同志如何正確使用 保險套,遭新聞局依「廣播電視法」開出「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9千元罰單 ,上訴至高等行政法院終獲勝訴。 姊妹電視台董事長王麗萍13日說,這不僅是姊妹電視台個別勝利,更是台灣 言論自由空間,向前邁向一大步的勝利,也為台灣多元議題討論空間寫下歷史新頁。 姊妹電台因去年情人節晚間11時播出女同志主體發生節目「三拉子缺一」而 受罰,姊妹電台據理力爭卻遭新聞局、政院訴願駁回,逐反提行政訴訟上訴該處分 違法,歷時1年3個月,歷經黃輝珍、林佳龍與姚文智三位新聞局長更易,終獲高等 行政法院判決的大逆轉結果。 高等法院以「多元開放社會,同性戀非不可供公眾討論議題,甚有廣泛討論之 必要」、「該段內容(叫春)固然毫不修飾」,尚不能將該內容抽離以觀,應將節 目內容客觀判斷」為由,判決姊妹電台勝訴。 姊妹電視台今天上午與立文化立法聯盟立委王淑芬及長期關心女性權益的立委 黃淑英,共同邀請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台大國發所所劉靜怡教授、媒改 社管中祥教授、世新性別所助理教授陳宜倩共同舉行記者會。 王麗萍表示叫春事件發生後,國內外媒體包括BBC等都相當關注此件爭議性事件 發展,以及台灣相關政府單位如何處理以及社會輿論如何面對。 但只見主管媒體的新聞局,放任多少媒體以揭弊除害或行心靈教化之名,實行 闚淫之實,貶抑、邊緣化所有弱勢族群,卻以主流道德標準無線上綱,以暴力邏輯 檢查與污名化為性別弱勢發生的姊妹台,箝制性別議題的討論空間。 因此她要告新聞局還給新聞媒體言論自由。 -- 轉錄自94/06/13奇摩新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68.57

61.67.16.71 06/13,
推~勝訴 XD
61.67.16.71 06/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33.146
文章代碼(AID): #12hLH186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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