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化膿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暴風之靈)時間20年前 (2005/04/26 16:14), 編輯推噓4(406)
留言1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 (看更多)
※ 引述《hanney (活該)》之銘言: : 推 Stormsoul:這篇到底跟bi版有什麼關係我不懂 140.112.242.1 04/23 : → Stormsoul:保重點吧,不過我覺得這篇文章可以不用波在這 140.112.242.1 04/23 : 要不要回這篇文,其實我想了很久 : 既然不管怎麼寫,您總是有意見 : 不妨提出來說說吧! : 對於整個版風該有的文章水準風格該有怎樣的走向? : 或許身為版主需要被比較高標準的眼光衡量, : 也或許就是針對我~ : 這些都不重要,但是一樣寫心情,寫生活, : 我的文章就必須被放在放大鏡下? : 真的不能認同,那我也不多說,請另尋合您口味的版主! : (其實這篇一定有髒話版本,但是是來討論的,就不贅言了!) 單獨對於您的回應,我該回您信箱 但因為涉及板風的討論,所以我也在板上公開貼了 先回答為什麼好像總是針對您文章的問題 第一、因為您是板主,板主的文章動見觀瞻,我自然會特別關注 第二、因為個人與您私下曾有交談過,選擇曾經交談過的人發表意見也是合理的 至於板風的走向,我想這是可以討論的 到底要讓bi板成為討論與bi有關話題的板,或者讓bi板成為bi的聊天板? 我一直是支持前者的 什麼叫與bi有關? 我的看法是,諸如討論同志/性別議題,或感情上的心情、紀錄,就是與bi有關 至於其它生活記錄、心情而與感情或同志/性別無關的,我覺得可以另尋別板發文 而為什麼我認為感情的事情不在生活話題的限制內? 因為雙性戀這個群體之存在,就是基於感情或欲望的非單性傾向 我不認為bi板充斥著與板名「bi-sexual」毫無關連的文章是件好事 對於您之前被曾我質疑的文章,諸如您的個人興趣、您身體欠安等 我著實看不出那些文章跟「bi-sexual」的關連性 唯一的關連,或許就是發文者您是個同志 但如果要以「發文者為同志」作為發文的標準,則勢必會將這裡視為bi的聊天板 意即,可以整個板面文章內容都是雙性戀們的生活瑣事 而文章內容卻與bi-sexual毫無關連 坦白說個人不樂見這樣的走向 為什麼一年半前板上充斥著創作文時很多人都心有不滿? 那些大量發表創作文的板友也是bi 但是實質上那些創作文與「bi」的關連性並不高,不是嗎? 發表與bi無關的生活筆記不也是如此? 當然若您清楚地界定了「bi板就是給bi聊天的!」 我就不應該直接質疑「這篇文章跟bi板有什麼關連?」 而應該直接發表我對於板風走向的看法 但因為雖然目前板風有這個傾向,但這個問題仍是未定的 所以我才會這樣回應,抱歉,冒犯了 至於您所言「真的不能認同,那我也不多說,請另尋合您口味的版主!」云云 我必須強調的是,我現在只是站在一名板友的身份提出意見 板主為什麼要合我口味?板友認同您當板主,您就當 我不認同板風走向,我也有權利說 我針對的是板風,並不針對您個人,或您板主的身份 不需要為我扣這種帽子,也請別貶低自己身為板主的身份 如果終究大多數板友都認同現在的風氣,或者您最後做出延續目前板風走向的決定 我也將僅是安靜不語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1

203.72.87.248 04/26, , 1F
或許可以來個投票 但是選項很難劃清很難中庸..
203.72.87.248 04/26, 1F

203.72.87.248 04/26, , 2F
版友發表點意見..我是無所謂吧 沒有太超過就好
203.72.87.248 04/26, 2F

203.217.127.171 04/26, , 3F
這樣有什麼不好嘛? 不然投票表決呀~ 民主時代就用
203.217.127.171 04/26, 3F

203.217.127.171 04/26, , 4F
民主的方式來看看~ 而不是以少數人個人的關點來看
203.217.127.171 04/26, 4F

203.217.127.171 04/26, , 5F
說實在的 bbs上面的版 主要不就是要讓大家交流用
203.217.127.171 04/26, 5F

203.217.127.171 04/26, , 6F
如果硬要搞成像一個要正襟危坐才能進來的地方
203.217.127.171 04/26, 6F

203.217.127.171 04/26, , 7F
會不會太累 太沉重了一點 ^^|||
203.217.127.171 04/26, 7F

61.230.32.222 04/27, , 8F
真是奇怪了 寫寫心情沒什麼不好吧
61.230.32.222 04/27, 8F

61.230.32.222 04/27, , 9F
在現實生活中已經夠累嚕 幹麻在BBS上還要規定
61.230.32.222 04/27, 9F

61.230.32.222 04/27, , 10F
那麼多阿><
61.230.32.222 04/27, 10F
文章代碼(AID): #12RVXt11 (bi-sexua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2
8
20年前, 04/26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6 篇):
1
2
20年前, 04/27
10
19
20年前, 04/26
9
19
20年前, 04/26
4
11
20年前, 04/26
2
8
20年前, 04/26
4
10
20年前, 04/26
文章代碼(AID): #12RVXt11 (bi-sexu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