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半個世紀前的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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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其實「不算錯」,但可以更精準。. 這個案子是這樣的,荷蘭有個人想要變性,可是荷蘭同性婚姻不合法,如果他變性就必須和妻子離婚改用伴侶制度,他不爽就跑去歐洲人權法院,希望法院裁定荷蘭政府侵犯人權。. 法院的結論是「歐洲人權公約沒有說婚姻是人權」,所以他們無法以此要求荷蘭政府。注意,不是說「婚姻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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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正好跟朋友討論到您提的這部分,小弟就在這邊獻個醜,分享我的觀點。. 首先,一夫一妻與禁止近親婚姻法制化是基督教傳統,並非古中國及台灣傳統;. 漢民族傳統是一夫一妻多妾,允許交錯從表婚(表兄弟姊妹可結婚),部分台灣原住民. 是母系社會。如果有版友要主張傳統價值前,請先記得這個事實。台灣現有民法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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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闢謠一下. 德國是說, 假如我國對於同婚已有社會共識, 則可直接修改民法. 請不要斷章取義, 請看一下前提. 另外,. 一直說別人是攻擊、是誣衊、是抹黑........ 同運人士的誣衊、抹黑才是大家有目共堵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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