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應該原諒強暴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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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直白一點. 性就是本能. 尤其對男人,是超級強烈的本能. 就算教育好、社會風氣好. 大家平常都文質彬彬. 酒喝下去. 孤男寡女. 要考驗的就不是教育了. 完全是克制力. “酒色財氣”. “酒”跟“色”就排在前面兩位. 一個是本能慾望、一個是理智麻藥. 搞在一起根本要命. 我只能說,你可以教育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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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結論. 我覺得尊重被害者的意願比較重要. 理由等一下文章會講道我的看法. 看了原po的文. 我就想到我之前跟我老闆一起做的案子. 其實原因背景跟本文中的被害者差不多. 差別只是這個案子被害人來找我老闆是她媽媽硬抓過來的. 她媽媽一看到我們就開始歇斯底里. 說男生多夭壽女兒多可憐他多歹命. 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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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誣告的案例中, 受害者是被誣告的人.. 因為誣告受害者多, 所以許多人踩著受害者或是避免成為受害者的角度. 來解讀可能涉及性侵/誣告的案例.. 再加上無罪推定原則.. 被告者被告涉及性侵, 從無罪推定角度確認原告是否確有受害事實.. 確認被告是否真的有加害事實,這很正常啊.. 然後你說,做以上這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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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呼籲. 不要在自己家外喝任何酒. 不管跟妳自認為多熟多信任的朋友. 不管一起喝的有沒有男性. 一起喝沒男性 但場所裡可能有其他男性. 還有喝酒的人缺乏判斷自己有沒有醉的能力. 呼籲好多次. 社會新聞那麼多. 但人就是容易自認為自己眼光比別人好. 自認為很了解男性朋友. 愛小酌的人 也不屑我這種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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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告與不告都有一定的人支持和理由,. 但是我覺得應該要回歸到什麼是對的事情上來談,. 沒錯,很多人覺得如果提告的話對被害者是二度傷害,. 而舉出來二度傷害的理由,大多是現今社會對被害人的不友善,. 例如報案到開庭都必須得不斷的去回想這些痛苦的回憶,或著家人朋友之間的不諒解,. 這些種種原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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