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難過] 對於社會的不公平妥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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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時期發生過一個車禍。. 那時候晚上八九點,我因為被同學載所以有飛出去,當時候還有非常多人停下來幫忙(非常感激),於是我被送去醫院檢查,之後我們就到警局寫和解書。. 肇事比例應該是我們這邊要負比較大,但一到警局,有對方,對方的媽媽跟一位地方人士(代表),在和解的過程中,地方人士一直想把責任由我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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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原po突然覺得心有戚戚焉. 來說說我家曾經遇到的狀況. (一). 有一次,我爸開著車. 突然有一個國中生騎著腳踏車從巷子衝出來,撞凹了我爸的後車門. 當下直接打電話報警,來了之後,我爸就說看修車費多少就照價賠償. 小孩的媽媽一直苦苦哀求說他們是單親低收可不可以少一點. 因為我爸是營業車,車子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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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有時後是要自己去爭取的. 這點就算不能接受 還是必須要理解. 受傷不是對方說了算 對方是否有提出驗傷單?. 另外都報警做了筆錄 現場應該要求警察加註雙方身體都無恙警察當然想搓湯圓 搓成功就沒事 失敗還要再跑一堆流程帝王條款確實存在 但也並非100%. 如果肇責全在對方 就不會有前科 因為對方穩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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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沒什麼好惡心的,是你本來就不了解社會的黑暗.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這是我朋友律師的兒子和我講的. 以原po的例子來講能用紅包解決真的很好了~出社會後花小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以我自己為例,我發生過車禍但我是撞人的那個!可是我很有誠意要解決,但是對方也是死要錢的,我撞到人後我才剛開完刀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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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回你一篇. 當下你遇到這種狀況. 應該要先報警 身體沒受傷人就快點拍照紀錄. 人受傷第一件事就是叫救護車(不論大小傷). 不管對方說什麼 沒事不要緊 我回去擦藥就好. 你只要一離開肇事現場. 這就算是肇事逃逸 而且有可能變成過失傷害罪. 你前面都有做到之後. 把機車牽去車行檢查一下. 看看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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