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兵役法的性別平等政策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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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對不對先不說啦,這篇根本文不對題. 人家本來【基於平權底下女生該不該當兵】討論的好好的. 結果你跳出來說【我覺得募兵比徵兵好】. 這哪招?說好的討論平權呢?雙方討論的東西根本不一樣啊. 我一直覺得網路討論雖然自由,可是至少該保持最起碼的禮貌. 什麼是最起碼的禮貌?就是別歪樓. 別人再聊的話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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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被cue覺得煩. 就決定簡單講一下為什麼徵兵制是個爛制度. 而且徵兵制不只不適合女生,連男生也不適合. 上策應該是取消徵兵制,改行全面募兵制. 而非叫女生一起來當兵. 首先,徵兵制很爛不是我個人意見. 美國諾貝爾獎經濟學家M.Friedman,也就是推動美國募兵制的學者. 對於為甚麼徵兵很爛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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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大法官確實在釋字490號針對女性是否亦應服兵役做出解釋. 以下釋字原文.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四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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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我真的要懷疑你的語文能力程度是否有達到標準平均值了。首先,女權團體之所以叫做女權,顧名思義就是要來為女性爭取權利,讓女性在社會有更多優勢,享受更多福利,過得更好,這就是女權團體的宗旨。有點公民素養的人都知道,社會團體本來就是為特定的一群人去爭取權利最大化而存在,醫師公會爭取醫師的權利,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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