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支持安樂死? 勸人活下去 ?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17小時前 (2025/11/28 21:40), 17小時前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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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446582284 (konomi5550)》之銘言: : 如題 : 想問一下如果支持安樂死合法化 : 那對於別人不想活,還要勸他活下去嗎? : 我認同人有資格決定自己的生死 : 所以支持台灣安樂死合法化 : 但若身邊的人陷入精神折磨 : 卻沒錢去國外安樂死的 : 這樣自己很矛盾怎麼辦? : 我要勸他活下去一定會更好? : 還是支持他的決定? : 推 VoV : 小心構成加工自殺罪 178.175.140.181 11/28 15:13 如果要導向「加工自殺」罪,這反而會成為「安樂死」合法化的絆腳石 最高法院一零九年度台上字第一四七七號: 按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一項之加工自殺罪,明定「以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 為要件,除行為人構成殺人罪之規定外,須被害人主觀上有死亡之決意,於客觀上並有同 意行為人執行加工結束其生命之行為,始克當之;又受囑託而殺人,係指受原有自殺意思 之人直接囑託,進而對之實施殺人行為,基於生命法益保護的重要性,避免被害人生命在 倉促決定下受侵害,此所謂之囑託、得其承諾,攸關性命,自應嚴格解釋,以出自被害人 之直接、明確、真摯之表示為限,且若被害人已明示或依客觀情狀得認係默示終止其同意 後,即不能認仍有囑託,自屬當然。 理論上在制定法律時,是要適切考量的其一重點。 只不過前提上,也要是與「絕症」確切有關 這樣才有「安樂死」的空間 而是否符合相對應的標準,在專法中有必要明確記載,不好模糊帶過(如「經醫師認定」 之類的,這有可能構成其他繞道的不法行為)啊...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7.4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64337251.A.2BC.html ※ 編輯: laptic (180.74.217.4 馬來西亞), 11/28/2025 2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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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人活下去就是不小心買太大件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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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啊反正沒有壞,以後還會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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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了合身了,硬要生好的出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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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這個買錯衣服的還是m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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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AQPZAy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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