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今天78歲無照駕駛,不能羈押嗎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時間8小時前 (2025/05/25 01:02)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 1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qw5526259 (B.K)》之銘言:
: 今天台北市發生
: 很恐怖的78歲高速開車撞人
: 這個不能羈押嗎
: 搞不好
: 他是來殺人的
: 要避免串供
: 不能羈押嗎
: 不過台灣的檢查官
: 到底是怎麼判斷的
: 我也不清楚
: 到底該不該雞鴨
筆者是執業律師,我想可能是因為那位駕駛目前似乎是因該車禍重傷治療中,
所以警方目前還沒有辦法對那位駕駛進行偵訊,檢方當然也就還沒有討論到是否
聲請羈押或命交保事宜。依這一、二天電視新聞播送的畫面所顯示該駕駛當時於行經
市區道路十字路口竟高速駕車之危險駕駛行為,依實務見解,應該有機會構成刑法
第185條第一項規定之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之危險駕駛行為公共危險罪,
該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依同法第二項規定,
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14/5/23重慶南路重大行車事故該駕駛之駕車行為已對行人及用路人造成重大危險,
並造成多人受傷,實不應該僅以傷害或過失傷害罪偵辦,不過截至目前相關新聞報導,
檢警目前似乎尚未朝危險駕駛公共危險罪的方向偵辦,不過也可能是因為尚未對該駕
駛進行偵訊吧。又三峽114/5/19發生的重大行車事故,該案駕駛的危險駕駛行為造成三
人死亡及多人輕重傷,對該案的駕駛即明確可依刑法第185條第1項、第2項規定處斷,
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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