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做謊稱沒做再告人家誹謗真的會成立誣告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GOLD)時間2月前 (2024/08/21 16:11), 2月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她跟同學合作的分組報告交完 把分組報告大量內容複製貼上變成她自己的期末作業 結果被隔壁班的發現嘴了一下 她明知期末作業內容 不是全是她個人做的 還跑去提告 要讓隔壁班的坐牢 那她就是誣告阿!! ※ 引述《Kbart (凱巴特)》之銘言: : 剛剛看到的最新頭條新聞 : 某A說某B怎樣怎樣,某B謊稱自己沒有怎樣怎樣,後提告某A加重誹謗 : 地檢署以某B確實有怎樣怎樣為由裁定某A不起訴 : 某A事後提告某B誣告罪,理由是 : 「某B捏造自己沒有怎樣怎樣」的虛偽事實提告某A : 已經符合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而向司法機關捏造虛偽事實的犯罪意圖 : 今天判決出爐,某B確定觸犯誣告罪 : 去年在討論黑人告大牙加重誹謗的事件是否成立誣告的時候 : 我是屬於黑人有觸犯誣告罪這個觀點 : 因為黑人「捏造自己沒有性騷擾大牙的虛偽事實誣告大牙加重誹謗」 : 既然這次判例出來 : 是不是可以給那群愛說謊話的惡棍殺雞儆猴? : 敢再用加重誹謗逼吹哨者閉嘴,下場就是誣告罪吃牢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83.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24227912.A.9F9.html ※ 編輯: boards (112.78.83.26 臺灣), 08/21/2024 16:14:30

08/21 19:37, 2月前 , 1F
這個比喻好笑 XD ^^b
08/21 19:37, 1F
文章代碼(AID): #1cnQ58dv (WomenTalk)
文章代碼(AID): #1cnQ58dv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