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覺得藐視國會罪的修法很可怕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oh yes)時間1周前 (2024/04/23 14:46),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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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oftear (長平)》之銘言: : 大家晚安,我是還在國外跟論文掙扎的人。 : 這兩天社群上出現蠻多對最近立法院職權跟藐視國會修法的討論,讓我也去找了增修草案看一下,越看越覺得蠻可怕的,因為人在國外,也不知道這件事在台灣有沒有被民眾好好重視,但是其實每個人都有可能被定罪? : 看起來最有可能過的是國民黨的版本,畢竟是國會多數,如果過了之後,官員、平民包含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全部都有被調查跟質詢的義務,而且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如果拒絕可以被連續罰款一萬到三十萬。(草案47、48條) : 48條還規定有藐視國會之虞經由立法院決議,會移送檢查機關,我的疑惑是立法院決議的意思不就是投票? : 也就是說隨便一個人可能被找來質詢調查,然後委員覺得你藐視國會,投票說你有罪,你就要被移送檢調......? : 然後刑法修正草案說,藐視國會平民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官員一年。但是現在修法沒有限定被調查的內容,所以如果立委問昨天十點你在哪裡,如果不小心記錯了,也是虛偽陳述、藐視國會...重點是這個涉及全臺灣人包含個人、公司、政府機關....? : 我覺得這個修法曖昧不明的很可怕,人力、心力可以的話,希望大家可以多關心。 : 趁論文休息時間,上來發發心情文,也希望在台灣的大家都平安健康。。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I002D. 你太奇怪了 移送檢查機關 由第三方認證 又不是由立法院裁決 今天你覺得被國民黨移送 那檢調 還必須認同你違法 你才有罪 再來說 FB 微軟 都可以到美國聽證 台灣的綠電 疫苗 雞蛋 不能來聽證嗎? -- 「當受到不當的待遇,或者是權力者有不正當行為時,還不加以 抵抗的人根本就是奴隸而不是公民。連在己身正當的權利受到侵害的 時候都不能站起來抵抗的人,當然更表示不可能為他人的權利站起來 奮鬥。」 ~田中芳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4.243.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13854786.A.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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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虛才會怕被檢調
04/23 15:12, 1F

04/23 15:21, 1周前 , 2F
答詢有藐視國會罪,那立委要不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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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5:21, 1周前 , 3F
行為約束的法律?還仗著言論免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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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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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19, 1周前 , 5F
立委不投票、提案跟質詢率太低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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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6:19, 1周前 , 6F
一併約束
04/23 16:19, 6F

04/23 16:53, 1周前 , 7F
立委兒子進口大麻無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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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8:20, 1周前 , 8F
之前更模糊擴權的iwin他有發文嗎
04/23 18:20, 8F

04/23 18:20, 1周前 , 9F
沒有嘛 基本上住在外國在那邊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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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8:20, 1周前 , 10F
畫腳的我都是笑笑
04/23 18:20, 10F
文章代碼(AID): #1c9rb2XJ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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