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第一次提告鄉民要注意什麼
過來人經驗
我不知道原PO是告對方什麼
自己當初提告對方妨害名譽的時候
對方直接跟檢察官睜眼說瞎話自己沒有惡意誹謗及造謠
說上面的代名詞是沒有意義的詞彙
還說絕對不和解
案子如下:
被告直接在網路上誣指我是某篇文章的作者
告他後就不承認自己在網路上寫我是作者
但是卻在另一個偵查庭直接明講我這個本人就是作者
※ 引述《EVEA (新試劑扶英戰士)》之銘言:
: 據了解!!!!!!!!
: 終於做了這個決定 別人怎麼說我不理
: 只要你也一樣的肯定
: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提告!
: https://imgur.com/94ylMAH
: 第一次提告鄉民要注意什麼???
被告為了脫罪可能會死不承認自己的犯行
就算是罪證確鑿也會找很離譜的理由強辯自己沒有犯案
注意一下這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69.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67971890.A.141.html
→
11/09 14:19,
2年前
, 1F
11/09 14:19, 1F
→
11/09 14:20,
2年前
, 2F
11/09 14:20, 2F
→
11/09 14:20,
2年前
, 3F
11/09 14:20, 3F
我這個案子有點誇張
偵查庭中被告只會跳針文章就是我發的,提出來的美其名是證明在我看來根本就是硬凹
過程中檢察官連聽都不想聽
開到最後最扯的來了_被告居然當庭向檢察官發脾氣!
應該是覺得檢察官不想採信被告的證明火大
OS:都不怕被偵辦侮辱公署嗎 0.0a
(那時候還沒廢除這條刑法)
→
11/09 14:32,
2年前
, 4F
11/09 14:32, 4F
→
11/09 14:32,
2年前
, 5F
11/09 14:32, 5F
→
11/09 14:32,
2年前
, 6F
11/09 14:32, 6F
→
11/09 14:32,
2年前
, 7F
11/09 14:32, 7F
→
11/09 14:32,
2年前
, 8F
11/09 14:32, 8F
推
11/09 14:36,
2年前
, 9F
11/09 14:36, 9F
→
11/09 14:36,
2年前
, 10F
11/09 14:36, 10F
推
11/09 15:36,
2年前
, 11F
11/09 15:36, 11F
我是相反,對方對檢察官發脾氣,膽子有夠大 XD
※ 編輯: Kbart (223.139.169.21 臺灣), 11/09/2022 15:53:22
推
11/09 17:09,
2年前
, 12F
11/09 17:09,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WomenTalk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9
30
7
16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