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李靚蕾深夜發表不自殺聲明 控王力宏帶3男試圖闖屋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吹笛牧童)時間3年前 (2022/01/12 04:48), 3年前編輯推噓0(5527)
留言37則, 1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李靚蕾可以先搬到旅館居住 : 並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 : 禁止王力宏接近、騷擾! 我也認為是這樣 否則那是王家,憑什麼要求主人不能回家? : → jennya: 這事件的話報警有什麼用,當眾搶孩警察也無法阻止吧,法 01/12 04:10 : → jennya: 律上爸爸和媽媽在此時都有監護權都能將孩子帶到自己的家 01/12 04:10 我也認為是這樣 在另一個網,一堆人說李有資格拒絕,因為怕王搶 問題是王也有親權,這不叫做搶 然後又扯到他們有探視合約,合約裡要求王不能帶其他人 但那又怎樣呢? 有合約就報警啊 警察不會理你合約 合約像張紙的多了去了 結婚時說過永遠愛你也是合約,都能不愛了 何況簽合約時我又不在場,我又不是見證人或連帶保證人 終究我(們)就是個外人 合約不代表她可以拒絕屋主回家 但如果她搬去旅館,就有意義了 王就不能強行入侵 一下要說房子是要給她的 一下又說房子還沒有過戶 要怎麼替她爭取權力的立場也都不斷搖擺 那還不如讓王把孩子帶走 再去告他違反探視合約,有帶人來 既然有合約,那這次會勝訴 之後不是更好爭? 還是王可以把孩子藏起來:我敗訴,應該給孩子,但我不交出孩子 他敢玩到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6.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41934091.A.18E.html

01/12 04:54, 3年前 , 1F
痾,不認同你說的,現在就是一個法律上的模糊地帶,誰硬
01/12 04:54, 1F

01/12 04:54, 3年前 , 2F
搶小孩都不會有法律能管的時期,那他們兩方當然是各自選
01/12 04:54, 2F

01/12 04:54, 3年前 , 3F
擇對自己有利益的作法去做。
01/12 04:54, 3F

01/12 04:54, 3年前 , 4F
你後半段說的是什麼神奇作法,給人家帶走小孩再提告是有
01/12 04:54, 4F

01/12 04:54, 3年前 , 5F
什麼用。
01/12 04:54, 5F
如果你爬更多文,有人推斷這不是要搶

01/12 05:37, 3年前 , 6F
推樓上
01/12 05:37, 6F

01/12 06:28, 3年前 , 7F
奇文共賞
01/12 06:28, 7F
這是霸凌,你可以不認同我的意見,我也可以尊重你的不認同 但你不應該霸凌我!

01/12 07:28, 3年前 , 8F
你給王帶走小孩,是要到哪裡追小孩,是美國還是台灣還
01/12 07:28, 8F

01/12 07:28, 3年前 , 9F
是中國?
01/12 07:28, 9F

01/12 08:04, 3年前 , 10F
有趣的是,為什麼李不報警?如果心生恐懼可以請警察過
01/12 08:04, 10F

01/12 08:04, 3年前 , 11F
來做筆錄才上媒體,不是像她自己po個文就說人來恐嚇欸
01/12 08:04, 11F

01/12 08:06, 3年前 , 12F
你不報警,沒有第三方證明,然後發文指控人,這樣不是
01/12 08:06, 12F

01/12 08:06, 3年前 , 13F
跟抹黑沒兩樣?
01/12 08:06, 13F

01/12 08:14, 3年前 , 14F
因為產權不是李的吧. 報警有用?
01/12 08:14, 14F

01/12 08:21, 3年前 , 15F
覺得生命受到威脅都能報警啊
01/12 08:21, 15F

01/12 08:21, 3年前 , 16F
一堆人誣告把警察當橡皮圖章都沒在怕了
01/12 08:21, 16F

01/12 08:28, 3年前 , 17F
真要搶又憑什麼拒絕 ?所以人家要搶你東西不能拒絕?
01/12 08:28, 17F

01/12 08:35, 3年前 , 18F
媽媽保護好自己孩子天經地義 即使他們婚姻還有法律過程
01/12 08:35, 18F

01/12 08:35, 3年前 , 19F
這表明一直都是媽媽主照顧者 爸爸若是之前有費心照顧或是
01/12 08:35, 19F

01/12 08:35, 3年前 , 20F
爸爸主照顧的人 就不用特別費心來搶
01/12 08:35, 20F
抱歉,我修文了;這不叫做搶,這叫爸爸也有親權 爸爸的親權一樣是天經地義 何者是天經地義,不是由你規定的 這件事應該由社工介入了

01/12 08:44, 3年前 , 21F
真的奇文共賞 不符合探視合約 所以不開門阿 很難懂?
01/12 08:44, 21F
你這是對我的霸凌! 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我也不會這樣羞辱你

01/12 08:45, 3年前 , 22F
你同樣的邏輯我也回給你,想要房子報警很難嗎?你有產權
01/12 08:45, 22F

01/12 08:45, 3年前 , 23F
警察來了絕對是李離開王進入,想要孩子走法律程序很難嗎
01/12 08:45, 23F

01/12 08:45, 3年前 , 24F
?法院判給王的話李還能扣住孩子不給嗎?為什麼要三經半
01/12 08:45, 24F

01/12 08:45, 3年前 , 25F
夜帶三個陌生男子要求關閉監視器呢???
01/12 08:45, 25F

01/12 08:49, 3年前 , 26F
真的很想見孩子的,要嘛硬起來走法院用公權力讓李交出來
01/12 08:49, 26F

01/12 08:49, 3年前 , 27F
,要嘛軟一點,放下身段一個人去見李,屆時李不開門輿論
01/12 08:49, 27F

01/12 08:49, 3年前 , 28F
也會導向王這邊,帶三個陌生人這個操作我真他媽不懂
01/12 08:49, 28F

01/12 08:53, 3年前 , 29F
針對想見孩子這件事,爸爸想見孩子這種苦情牌優勢局到底
01/12 08:53, 29F

01/12 08:53, 3年前 , 30F
是什麼樣的公關可以操作成這種劣勢局面?
01/12 08:53, 30F
這邏輯我接受;你以為我不會接受? 今天他們討價還價,要來來回回幾次都可以 因為雙方看對方不爽,不可能一次成交 但價錢談不攏,王是離去,李是爆料 這樣王還敢談判? 王如果發文說他想要房子,那我就會問他為何不報警 可是我沒看到他發文要房子啊!

01/12 09:03, 3年前 , 31F
我一心一意只想看到孩子, 但是不關監視器的話, 我們四個
01/12 09:03, 31F

01/12 09:03, 3年前 , 32F
大男人會害怕到不敢進自己的家, 不關就不看孩子, 請妳不
01/12 09:03, 32F

01/12 09:03, 3年前 , 33F
要阻擋我看孩子
01/12 09:03, 33F

01/12 09:28, 3年前 , 34F
要求關監視器是想做什麼壞事?
01/12 09:28, 34F
廣告小妹的文比較好,有兼聽雙方想法,你可以去查查 像李這樣的態度,王會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你不能理解才是完全只站在一方立場 (廣告小妹已經提出發生過的案例,有監視器會發生什麼被扭曲的事,真的有過 你不懂是你見識太少) 而我說可以理解王害怕,並沒說不能理解李會害怕 這才叫兼聽 雙方的立場都要顧到 他們的事,就是應該公權力介入,雙方都不會滿意 但我並不特別支持哪一方 報警沒用是對李沒用,因為我不是只支持李,所以我支持報警

01/12 09:31, 3年前 , 35F
只是要推你發文 不然每次你推別人的文都一推數十行 然後
01/12 09:31, 35F

01/12 09:31, 3年前 , 36F
提自己的事 所以只要有看到你推文我就直接左轉 你發文就
01/12 09:31, 36F

01/12 09:31, 3年前 , 37F
方便多了 多謝
01/12 09:31, 37F
才數十行 ^++++^ ※ 編輯: HuangJC (49.217.109.203 臺灣), 01/19/2022 19:08:57
文章代碼(AID): #1XtUqB6E (WomenTalk)
文章代碼(AID): #1XtUqB6E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