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訂婚前得知對方身體嚴重損傷消失
※ 引述《Antia691 (公園躺椅VIP)》之銘言:
: 請問各位,如果在與健全的對像奉子訂婚前1~2個月得知對方的身體出現嚴重問題;
: 例如:
: 癌症中末期、1/3以上癱瘓、主要功能部位截肢、阿茲海默、全盲...等會影響生活/計的
: 重大疾病,會怎麼做?
: (自己的收入只夠自己開支或無收入,可安全墮胎的時間內)
: 1.繼續訂婚、結婚,愛就是共同承擔。
: 2.退婚
: 我想知道選2的人要如何不傷和氣的退婚,謝謝。
: ---------------------------------------------------
: 謝謝大家的回覆,可能我敘述沒有很清楚,以下補充:
: 對方-是突如其來的意外或是檢查於婚前(有小孩後)臨時得知,並提前告知伴侶。
: 家人無法支持其生活。
: 原收入可支撐一小家庭,發生意外後失去工作,且該意外無法請領保險,存款無法
: 負擔其長期照護。無意退婚。
: 自己-於意外發生前奉子成婚跟許多奉子成婚的正常情侶相處狀況差不多。
: 家人無法支持其生活。有意退婚。
: 雙方-有小孩前的交往無提及婚嫁,因雙方皆未有婚嫁的規劃,小孩是促成雙方想共同經
: 營家庭的想法,決定結婚建立完整的家。
依據原PO論述,假定原PO是女方,若原PO是男方的方式其他板友說得很明瞭了。
如果原PO是我至親好友,一律建議選2(但原PO似乎未說明退婚&墮胎 或 退婚生下小孩)
至於"要如何不傷和氣的退婚",我認為原PO直話直說就好了
"自己的收入只夠自己開支或無收入,家人無法支持其(小孩)生活,有意退婚。"
因為,在選擇退婚情況下,就已經傷雙方和氣了,說再多對方都會覺得是藉口。
但如果是(退婚&墮胎)還是有比較好的說法啦,例如,
因為生出來的小孩原PO無法獨立負擔,所以先墮胎&退婚,彼此再走一陣子看看適不適合。
通常這說法男方無法拒絕(因為對方沒法負擔小孩),通常感情會隨時間慢慢淡掉。
會建議2的原因是,結婚真的是很重大的事情:
1.光是沒小孩的情況下,結婚前的瑣事都會搞到男女雙方不想結了(個人經驗),
更何況有小孩這個重大變因(除非你們有共識婚禮簡單就好)。
2.婚後有小孩情況下你們的經濟來源能撐多久?
提醒一點(個人經驗):男生若沒收入只能賦閒在家,或是收入低於女方一段差距,
可能會有心理上不平衡的問題,長久以來會影響家庭和諧。
3.原PO上述所列的疾病,表示對方可能無法負擔照護小孩的責任,那麼所有責任將
落在原PO身上。
4.對方家人&原PO的家人,你們準備好如何面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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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表明身分及經歷過的過程(這經驗影響我的論述,供參考)
我男生已結婚還沒小孩。老婆妹妹先有後婚,他跟男友交往時吵吵鬧鬧,
交往時家人就建議他不要繼續交往關係,但後來...先有後婚(未有婚嫁規劃情況下)
,懷孕前男方及家人照顧無微不至,生產後男方及家人...男方甚至有家暴情形
後來搬回娘家獨自扶養小孩,期間男方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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