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性侵跟殺人的判刑?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江)時間10年前 (2016/05/18 09:43), 10年前編輯推噓-40(8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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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開一篇說明好了,佔版面不好意思了! 我看完推文後想問的問題有幾個,到底為什麼殺人的刑罰會>性侵? 這根據在哪裡?對了,認為自己很懂法律或者覺得我邏輯錯亂的可以開噓了 因為我本來就不懂法,而且我十分討厭這種,會對往後日子造成傷害的行徑 殺人,單就殺人而言,人死了,什麼苦痛都感受不到了,但留下來的親友卻有無盡的悲傷 性侵,人沒死,慘一點的會花很長很長時間才能走出這個傷痛, 但應該也有些人比較堅強,努力就能走出陰影,只是這種經歷還是將伴隨著她一輩子 那問題來啦,根本就沒人知道被害者到底受了多嚴重的創傷,反正又不是自己受傷 你判的這些刑罰,除了要處罰犯罪者,同時給予社會標竿,叫人不能做壞事, 也該撫慰被害者的受傷的心靈吧?難道你她媽判爽的啊? 乾脆判案的起訴的通通先被殺被強姦在判刑量刑比較準確啦,更有同理心 不然每次都判那種鳥案例,不知道是自慰給誰看的 一不符合社會期待,二對受害者沒有任何幫助,你說這判決有個什麼鳥用? 再來,我不懂的是,每次加害者都還沒事,就一堆人跳出來講人道了??? 蛤?這有沒有搞錯?被害者的正義都還沒得以伸張,就有人先擔心加害者? 這沒有問題?假如自己都已經受傷很難過了,還有人站在對面講一堆 我覺得啦,真的只有自己被怎樣後,還能說出那些話的人才有聽的意義 不然這種作為跟傷口上灑鹽到底有什麼兩樣? 當然有人要跳出來講要XX前還得先XX喔? 但為什麼就不能先站在被害者角度去想去思考,反而一定要先擔心加害者的部分? 我們都不是加害者,但都有可能成為被害者。 最後,有些人的說法是變成,這種刑責可能會導致加害者將被害者滅口 我說這是兩回事了吧? 就因為加重刑責的代價是可能導致被害者死亡,因此要……從輕??????? ?????? ?????? 這觀念沒問題嗎? 對了,要討論要不要玩弄被害者這還可以商榷 但提出說玩弄後會導致被害者心理變態根本莫名其妙 犯罪者就是因為自己腦殘分不清楚什麼事情能做什麼不能做 所以才會去犯下這種天怒人怨的事情 已經就是沒藥醫了,頂多有些人犯的罪不大來裁量 OK,因為法律也是一種學問一種專業,我相信上述說明一定讓人不以為然,或者引起不快 下面說得更穰你們討厭吧,抱歉 這裡說說我來遏止性侵犯的作法好了, 因為我不是製造問題的人,但我也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純粹討論而已 性騷擾當然看情況,這我不說了…… 性侵犯,強暴犯,輪姦,輪暴的,通通採取株連跟連坐 我就不說太明白了,如果採取加重的方式不對,那就換個方向繼續加重 明明就是他們做錯了,憑什麼還能得到寬恕? 為了這種垃圾浪費一個腦細胞都覺得浪費。 幹你娘強暴犯都去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51.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3535818.A.903.html

05/18 09:45, , 1F
重傷害也是影響人的一生,要不要加重?
05/18 09:45, 1F
你可以提案修法

05/18 09:46, , 2F
妳已經變成抒發 而不是討論了
05/18 09:46, 2F

05/18 09:46, , 3F
我覺得你對性侵受到的傷害程度描述比較主觀
05/18 09:46, 3F
大概吧,有人提出問題,我拿出答案,只是這答案你們都不接受

05/18 09:46, , 4F
工三小
05/18 09:46, 4F
人話

05/18 09:47, , 5F
某族群亂騎車開車撞到人也是可能影響他人一生啊
05/18 09:47, 5F
你可以提案修法

05/18 09:48, , 6F
...
05/18 09:48, 6F

05/18 09:49, , 7F
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依序
05/18 09:49, 7F
謝謝

05/18 09:49, , 8F
還連株跟連坐勒,你搭時光機過來的?
05/18 09:49, 8F
我有時光機就不用在這裡吃土了吧QQ

05/18 09:49, , 9F
?????
05/18 09:49, 9F

05/18 09:50, , 10F
……僅同意加重撿屍刑罰
05/18 09:50, 10F
都加重

05/18 09:51, , 11F
還好你不懂法
05/18 09:51, 11F
是阿

05/18 09:53, , 12F
奇文共賞
05/18 09:53, 12F
讓你笑一下也好

05/18 09:54, , 13F
比例原則 董?
05/18 09:54, 13F
謝謝

05/18 09:55, , 14F
我看了什麼啊?
05/18 09:55, 14F
廢文啊

05/18 09:55, , 15F
刑法不是連坐法 你想要無限擴大?
05/18 09:55, 15F
對,既然提出殺死性侵犯罪者的問題會讓被害擴大 那就擴大犯罪者的部分

05/18 09:56, , 16F
奇文..
05/18 09:56, 16F

05/18 09:56, , 17F
誅連?連做? 那要不要把每個孕婦都預防性羈押?因為那
05/18 09:56, 17F

05/18 09:56, , 18F
些犯罪者都是媽媽生下來的= =
05/18 09:56, 18F
不用吧

05/18 09:57, , 19F
你以為你是誰...............
05/18 09:57, 19F
我這個咖小如果有能力早就那樣幹了,還需要發文給你們笑嗎

05/18 09:57, , 20F
連賣早餐的阿姨一起判刑那就對了 如果賣早餐的阿姨沒
05/18 09:57, 20F

05/18 09:57, , 21F
賣早餐給犯人
05/18 09:57, 21F
應該不行吧

05/18 09:58, , 22F
真令人鼻酸
05/18 09:58, 22F
令人鼻酸

05/18 09:58, , 23F
那犯人就會餓死 也不會有犯案的機會 所以早餐阿姨有
05/18 09:58, 23F
還有 29 則推文
還有 21 段內文
05/18 10:48, , 53F
神邏輯
05/18 10:48, 53F
過獎

05/18 10:49, , 54F
基本上,一般是認為生命法益的剝奪最嚴重。
05/18 10:49, 54F
基本上

05/18 10:49, , 55F
不知所云 幸好你不懂法
05/18 10:49, 55F

05/18 10:50, , 56F
請問你要連珠到哪一層呢?
05/18 10:50, 56F
反正我在這打嘴砲也沒有意義,你會看嗎?

05/18 10:50, , 57F
原PO的見解比較特殊。而且萬一誤判怎麼辦呢?
05/18 10:50, 57F

05/18 10:52, , 58F
至於株連?這我就不太懂了,是要株連九族還是怎樣?
05/18 10:52, 58F
有人提出性侵跟殺人要做出區隔,那我的區隔不是以性侵罪小於殺人 而是用這種方式,這樣理解嗎?

05/18 11:01, , 59F
這樣說起來很多家暴受害者同時兼備受害者跟犯罪的身分
05/18 11:01, 59F

05/18 11:01, , 60F
呢,因為連坐嘛
05/18 11:01, 60F
我又沒辦法

05/18 11:07, , 61F
排版雜亂,沒有邏輯,不知所云
05/18 11:07, 61F

05/18 12:00, , 62F
奇文共賞
05/18 12:00, 62F

05/18 12:00, , 63F
性侵的再犯率極度高
05/18 12:00, 63F
也就是關進去還是會再犯,不管有沒有受到什麼虐待 那就不用給他機會了

05/18 12:03, , 64F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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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2:07, , 65F
幫正義寶寶按2 ^.<
05/18 12:07, 65F

05/18 12:13, , 66F
.
05/18 12:13, 66F

05/18 12:59, , 67F
我深思熟慮後決定按下2
05/18 12:59, 67F

05/18 13:21, , 68F
都給我死
05/18 13:21, 68F
放心,死絕對是最輕鬆的

05/18 13:35, , 69F
你去修個刑總吧
05/18 13:35, 69F

05/18 13:55, , 70F
其實我也覺得強暴犯比殺人犯可惡...
05/18 13:55, 70F
我是這樣想的,但是社會不可能這樣認為

05/18 14:28, , 71F
你去修刑總吧!
05/18 14:28, 71F

05/18 14:34, , 72F
有經歷過再來討論才有意義?笑死人,看看小燈泡媽媽被
05/18 14:34, 72F

05/18 14:34, , 73F
嗆的多難聽
05/18 14:34, 73F

05/18 14:35, , 74F
嗯,先O後X或先X後O,就沒有留下一輩子傷痛的問題了喲
05/18 14:35, 74F
一堆恐龍判的案例還不夠多嗎

05/18 14:40, , 75F
去看一下刑總就好 拜託
05/18 14:40, 75F

05/18 15:59, , 76F
理盲濫情成這樣
05/18 15:59, 76F

05/18 16:37, , 77F
我覺得金融犯罪比殺人還可惡 殺人只害死一個人
05/18 16:37, 77F

05/18 16:38, , 78F
金融犯罪一次害死許多家庭 所以金融犯罪應該唯一死刑
05/18 16:38, 78F

05/18 16:38, , 79F
這樣邏輯沒問題嗎?
05/18 16:38, 79F
你可以去提案,我也認為食品安全的處罰應該加重 但我認為有什麼用?

05/18 17:26, , 80F
建議可以回去多讀書
05/18 17:26, 80F
不用 ※ 編輯: zxnstu (101.14.51.174), 05/19/2016 06:18:25

05/19 12:51, , 81F
這教育程度...
05/19 12:51, 81F
文章代碼(AID): #1NEyZAa3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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