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車禍擦撞/和解/報警已回收
※ 引述《thorne81 (tho)》之銘言:
: 1.如果只是車體擦撞,雙方駕駛都沒有皮肉傷,這樣還有需要請警察嗎?
是的,方便後續保險理賠與賠付,責任沒辦法釐清對雙方來說都很難處理。
: 2.如果有一方以趕時間為由,堅持不願意請警察,這樣該怎麼辦呢?
看他態度跟你想法,硬要走也不留資料就請他吃肇逃,有意思解決但很急
一樣可以報警,請他留下資料,但因為現場移動且一方筆錄應該會之後才做,
所以初判99%警方不會做,到時候要釐清責任又只能鑑定。
: 3.假設今天A車駕駛要右轉,B機車駕駛在右側要直行,
: A車駕駛有打右轉方向燈,可是A和B沒有注意到對方,且B的直行速度比較快,
: 但因為A擦撞到B,B是機車所以皮肉傷比A嚴重
: 這種狀況,如果A和B都願意私下和解,是否對B是比較有利?
: 因為感覺B的責任比較大,A比較無辜?不知道是否可以這樣說?
錯了,一樣是轉彎車責任。
在馬路上只要沒超速沒違規,基本上就是路權最大,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
就算是直行車來撞你也是一樣的意思。
除非又回到去鑑定那條路,那結果也不一定能改變,所以還是提醒大家,
車體險可以不保,但意外險不管你是什麼車都絕對要保。
: (簡單問:車禍狀況發生時,如果認為自己雖然受傷嚴重,但責任比較大時,
: 也就是自己覺得是自己造成的,是否還要堅持請警察呢??)
是。
: 4.若願意私下和解,當下應該沒時間寫什麼和解書,是不是就採錄音的方式呢?
: 感謝大家...近期內不敢騎車了QQ
錄音上法院基本上爭議性很大,很難舉證到底是誰錄的,基本上只是憑添麻煩。
當下沒時間寫,就之後約時間寫,約去警局寫,甚至去調委會。
不要因為害怕麻煩或者不懂就隨便處理,小事可能學個經驗,大事可能賠上一輩子。
這幾年越來越多人有產險的觀念,但還是很多的對相關的東西一竅不通,
多學一點對自己只會更有保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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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22:05,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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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就算今天初判是警方無法研判責任,保險公司也一樣會以轉彎車為主因,
直行車則抓未注意次因。
推
03/31 22:07, , 3F
03/31 22:07, 3F
所以轉彎車絕對要注意後面狀況,如果對方真的離很遠還能撞上來,
那我想八成也有超速的問題。
至於看起來沒問題卻撞上來的..這就是為什麼我說不管怎樣意外險都一定
要保,在馬路上什麼牛鬼蛇神都有,而且妳不一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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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22:08,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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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簽名蓋章法律效力的為主,原本怎麼說本來就是說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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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沒報案,可以事後去備案,警方會叫對方去做筆錄。
但基本上這種情況,警方那邊都不會做初步分析研判了,責任部分
幾乎都肯定要靠鑑定來處理,除非有行車紀錄器和監視器可以查證。
推
03/31 22:17,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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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委會其實也就是一個有第三方的調解場所而已,然後會有人幫忙寫和解書
跟轉送和解書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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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22:18,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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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險就是第三人責任險,理賠對方的無誤。
※ 編輯: hydra6716 (114.41.150.100), 03/31/2016 2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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