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簡化文)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時間12年前 (2014/02/17 03:05), 編輯推噓7(706)
留言13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意見A:這個男人主導的社會都不譴責性侵犯,只會罵被害人活該 意見B:別把自己喝醉暴露在危險之中,不然被輪姦是剛好而已 對於A,我想,不論是ptt或是新聞討論版,發文譴責性侵其實作用不大 今天教大家跨年別亂丟垃圾,其實大家也知道不能亂丟,但就是丟了一地, 今天對於那些撿屍就跟隨手丟垃圾一樣輕鬆的人,抓去關都不一定有用了, po文譴責會有用? 其實你們怒的是被指活該吧?或甚至是譴責B的文章更令 人快慰? 而A對B的理解是:意見B說性侵完全沒錯,在合理化性侵,應該被遣責. 以及意見B限制女性自由選擇交配對象的自由,應該被遣責. 結果B只因為一個"剛好"2個字,就被扣上了支持性侵及限制女性 選擇交配對象的自由的帽子,然後自我保護4個字被完全無視 至於"剛好"我想=/=支持性侵=/=女性不能自由交配吧.. 意思同,簽六合彩結果槓龜,"剛好"而已,明知風險很高 ,卻還是要冒險,結果符合預期(被撿了吧)這樣,別無限腦補 不如這樣吧,把持有:性侵完全合理 和 女性不能有性自主權 2種說法的文章翻出來鞭撻一番,並把文章作者水桶如何? 不然戰不完... 阿不過還是有例外啦,如果今天是150cm/150pound的弱女子醉倒在路邊 的話,應該九成是只會被洗劫財物而已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48.3

02/17 03:45, , 1F
還有車禍的危險.老實說 我大學以前比較常看到碾死屍體的新聞
02/17 03:45, 1F

02/17 03:46, , 2F
不過那些大都是大叔 老伯之類的
02/17 03:46, 2F

02/17 07:18, , 3F
等等會有人來跳針說你沒看清楚她或原原po的文章
02/17 07:18, 3F

02/17 09:43, , 4F
立場A跟立場B並非完全對立啊。
02/17 09:43, 4F
是沒錯,不過A覺得B很刺耳

02/17 09:48, , 5F
她是她 他是牠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2/17 09:48, 5F

02/17 09:49, , 6F
附議Fugax大 但這是定腦定眼定焦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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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09:56, , 7F
"挖貢璽安捏丟璽安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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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1:34, , 8F
最好只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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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1:59, , 9F
要論意義不大罵喝醉比罵性侵意義大的點在哪?不懂這標準
02/17 11:59, 9F
在womantalk指責性侵犯給girls看?會不會太腳勤? 還是這裡有性侵犯? 犯人被罵一罵就不會去性侵了? 他們已經沒救了,只能靠重刑你清不清楚? 如果今天一個女孩醉倒,被父母撿回家結果被訓了一頓,girls要怎麼說? 這是女孩的個人自由? 父母很囉唆? 還是女孩很智障? 還是應該說,大家一起來醉倒在路邊,因為喝酒跳舞很開心,喝掛很安全? 好吧,沒救了

02/17 12:03, , 10F
可能要釐清醉倒跟被性侵機率的關聯性吧?
02/17 12:03, 10F

02/17 12:04, , 11F
但這在本串的命題框架下可以討論嗎?
02/17 12:04, 11F

02/17 12:05, , 12F
積極一點還不如調查有路倒但沒出事的人 找出避檢因子
02/17 12:05, 12F
※ 編輯: xieapi 來自: 114.43.148.3 (02/17 13:08)

02/17 13:14, , 13F
路倒巡守隊由親人組成應該蠻有娛樂性的
02/17 13:14, 13F
文章代碼(AID): #1J0GlXEe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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