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已回收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 (友善的河豚)時間8年前 (2016/10/18 11:33),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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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使用者 Ras 於: 01/06/2016 04:15:05 arashi750 暫停 Ras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版規四 又: 3 10/18 - □ (本文已被刪除) [Ras] 4 10/18 - □ (本文已被刪除) [Ras] 6 10/18 - □ (本文已被刪除) [Ras] 68468 ~ 410/18 Ras □ [徵求] 聊天 版規四 再犯 水桶一個月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多PO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2.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詞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留查條款: 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二日內,寄站內信告知版主群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判斷後屬實後得於隔日協助解除水桶, 並列為〝留查名單〞,保留三個月名單內ID如再犯則加計一週(共兩週)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留查狀態。 如因違反板規4且水桶處分超過一週,則不適用於留查條款。 (20140916修訂 版規4-4、4-7) -- 你就...繼續無聊吧 照這節奏 我會等你第三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3.229.117.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476761599.A.899.html

10/18 11:35, , 1F
噗哧
10/18 11:35, 1F

10/18 11:36, , 2F
看電影嗎?
10/18 11:36, 2F

10/18 11:36, , 3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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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在挑戰五po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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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四po就送水桶,我記錯惹XDDD
10/18 11:44, 5F
文章代碼(AID): #1O1PV_YP (Wanted)
文章代碼(AID): #1O1PV_YP (Wan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