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已回收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 (親愛的)時間9年前 (2016/08/07 01:55), 編輯推噓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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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舉 71806 s 4 8/07 gonzo48k □ [問安] 寶可夢的正確使用方法? 文中張貼對話 且

我想說的就是*!!大家看路啦!我騎車很怕撞到人啦!
*字為不雅字眼 版規7+8 14天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私人信件、IM軟體對話紀錄,以文字或截圖呈現 、ID刪掉、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多餘的人身攻擊則還是會依照 版規八處分 8.本條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20140916修訂 版規7-3) 8. 禁止在文章中使用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 《違者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推文、推圖發、回文、簽名檔、文章ASCII圖等可以組成文章內容 的要素以組合之方式表現的人身攻擊亦同。 2.不雅字眼或人身攻擊的文字定義依照字面詞彙的使用目的以及一般常理, 由版主心証判斷。 3.ID旁暱稱不在此限。 4.如有徵求罵原發文者己身的文章內出現不雅文字推文者,則處分原發文者 --- 揪竟還有多少人會因為這個話題進桶呢 -- I'm not in this world to live up to your expectations, and you're not in this world to live up to mi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470506109.A.4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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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底下這句實在太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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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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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正妹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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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只七天 我以為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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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霎時間 覺得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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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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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討論寶可夢喔? 雖然我沒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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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沒認真看文章阿哈哈 不是不能討論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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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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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了禁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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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的14天喔 我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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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文章啊 但是不知道他講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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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嘎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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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貼對話7天 推文罵髒話7天 共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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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fYHzJA (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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