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調整發、推文限制與水桶標準

看板Pisces (雙魚座(2/19-3/20))作者 (閃雲)時間9年前 (2016/12/03 03:43),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eleanoe3 (藍月)》之銘言: : 由於近日有使用者刻意無視板規導致影響板上文章閱讀狀況,因此有打算 : 想稍微調整發、推文權限。同時,對於水桶的標準也將會有所更改。 : 1. 發、推文目前是沒有任何限制,未來想推動為註冊至少一個月的時間 : 但對於發文數是否有要求,這部分希望頭過投票來了解板上意願。 : 2. 板規部分,目前對於水桶的實施是兩次警告後才會給予水桶(詳見板規) : 或是累犯也會直接給水桶(同樣詳見板規) : 但由於本次iwant524的動作與過去判決使用者有類似行為,因此這次的 : 處理程序上直接跳過警告而給予水桶,這是本次板務處理比較有瑕疵的 : 部分,板工藍月在這邊跟大家道歉。 : 未來對於水桶的部分,將會針對警告的部分採板主自由心證的作法,也 : 就是仍然會有仍然會有現行的警告,但如果板主判定使用者為惡意行為 : 將可直接省略警告而直接進入水桶的程序。 自由心證仍需要有一定的規範密度,即 「依據經驗法則與行為事實呈現,合理推定使用者有違規故意」 若就此個案而言 尚須 「使用者行為有刻意迴避現行罰則規範之可能,而確實有影響其他使用者閱讀權益」 之前提存在 確實 在使用者惡意違規影響擴大之前 板主可能需要有即時性的制止手段與依據 然而我想提醒 這樣的手段若是沒有嚴格的發動限制 在某些無自覺的人手裡可能會產生恣意 尤其PTT上刑罰權與警察權有根本上難以區分的困境 與其為事前杜絕有心人士的惡意而造成諸多不便 或可思索以事後重懲作為嚇阻的可行性 ----人話版---- 新增這條「自由心證條款」我怕會有板皇再世 (那四個字用錯就算了,我懶得糾正了) 問問組務或站務 P幣罰單對使用者當下效力及不繳的後續影響 以及是否可以用這個作為看板事務的處罰 另外可以考量將短時間連續相同推文或無意義推文的禁止明文化 修改板規補上漏洞 否則這個條款至少要 一、由複數板主同意發動或設置追認程序; 二、即時通知受懲者及允許答辯、救濟 -- 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這是是非非 原是萬事萬物緣起緣滅起的頭 卻又絲絲縷縷紛紛擾擾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 即興創作-醉世夢言、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09.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isces/M.1480707823.A.A60.html

12/03 05:09, , 1F
罰單基本上是站方的權限,板主這邊不可能取得
12/03 05:09, 1F

12/03 05:10, , 2F
自由心證部分真的是最麻煩的地方 XD
12/03 05:10, 2F

12/03 16:27, , 3F
不用板主開,准許板主提出檢舉單就好了,我記得要檢舉
12/03 16:27, 3F

12/03 16:27, , 4F
除了水球受害者外是要有小警察的資格的?
12/03 16:27, 4F
文章代碼(AID): #1OGSxlfW (Pisces)
文章代碼(AID): #1OGSxlfW (Pis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