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qdearp違規

看板Penpal (筆友)作者 (Chi)時間13年前 (2012/12/25 08: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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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79 112/24 qdearp □ [站內] 有故事的人 違反 第一條、禁止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 電話、E-mail、相簿、即時通訊 違者水桶一周 ◆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即時通訊 (Skype、Msn、Yahoo、ICQ、AOL 任何可聊天對話的軟體都算) ˇ◆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相簿、相片 (部落格視同相簿;簽名檔視同文章的一部份,但字數不計算) ◆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電話、E-mail (除站內信、郵政信箱,其餘的聯絡方式一律處分) 第六條、禁止注音、火星、錯字連篇、未滿100字文 違者水桶一周 ◆ 禁止出現注音文 "ㄜ"請用"呃" "ㄌ"請用"了",凡國字可替代的字皆不可用注音 ◆ 禁止出現過多的錯別字 過多的錯字會造成閱讀上的吃力,請養成隨手選字的習慣 ◆ 火星文 沒人看的懂的字,例如:亂碼&*#$% ˇ◆ 未滿100字文 暈船了嗎? 板龜大大很樂意把你救回岸上 可是你要先聽板龜大大的故事兩個禮拜 耶誕節快樂:D --   同一個人整理好幾章題庫的檔案之後…   老師從題庫光碟點出來的考卷,有70%以上的機會將出現數個重複的人名。   置入性行銷式的洗腦手法。                     [你所不知道的文字編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48.60
文章代碼(AID): #1GsFILDV (Penp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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