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發] 貧易夫、富易妻~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綽號)時間1天前 (2025/02/13 23:42),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3人參與, 14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今天D卡小編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居然挖出2018的文…標題大概像: 老公半身癱瘓,好想離婚 簡單說她們是年輕夫婦但結果很不幸的,先生被酒駕的混蛋撞到下半身癱瘓,不僅癱瘓,先生還變得暴躁易怒、陰鬱自卑…她很想離婚。 嗯,7年了,應該是在新丈夫那邊都生小孩了吧。我個人是這樣認為的。 古人說:貧易夫、富易妻。意思是如果女人婚後窮苦,會想換個有錢的老公過好日子;至於有錢的男人呢 則是會想換掉自己老去的黃臉婆,換年輕貌美的,或是娶個二房。 聽起來很醜惡是嗎? 我得說…不妨以中性的眼光看待。 獅子殺死前獅王的小獅子,醜惡嗎?這只能說是天性。人性也一樣,它存在就是存在,未必要貼標籤是善或惡。 偶爾會有極為少見的例外:據說李安曾經失業達8年,老婆不離不棄;還有霍金漸凍人數十年,老婆也沒跑。 但…特例就是特例,不能當通則。 所以… 所以在更了解人性,也體驗過多次的愛情糾葛…我不是很相信愛情。 我說過,我就是會簽婚前契約的人,因為我明白戀愛腦有多危險…人性不可靠,大難來時各自飛而已。 好了 ,完。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0.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739461333.A.DCC.html

02/14 10:52, 1天前 , 1F
我完全沒簽耶 而且房子車子都買老婆的名字
02/14 10:52, 1F

02/14 11:26, 1天前 , 2F
沒關係 現在法官會調閱金流看誰付錢買的 再拆分
02/14 11:26, 2F

02/14 11:27, 1天前 , 3F
婚前契約不代表只包括財產,我大概會包括家務分工之類
02/14 11:27, 3F

02/14 11:27, 1天前 , 4F
雖然家務沒有法律效力
02/14 11:27, 4F

02/15 08:07, 14小時前 , 5F
02/15 08:07, 5F

02/15 08:07, 14小時前 , 6F
可以看看董志成的事
02/15 08:07,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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