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醜話說前頭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懷念不如相見)時間2周前 (2025/02/05 21: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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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討論有人推文,大約是: 付出是因為愛,不是一開始就斤斤計較得失~ 這個論點,我以前很同意,但…逐漸不同意了~ 現在,我應該是會簽婚前契約再結婚的人,就是如此。 喔…跟財產完全無關,畢竟我人生9成的財產會來自繼承,而繼承不列入離婚財產分配 (話說沒研究民法就結婚的人很多對吧 就跟不懂規則直接下場打球一樣呢) 我想寫的婚姻契約比較接近:誰做哪些家務、家中開銷如何分配、什麼樣的情況下叫做背叛伴侶….之類的。 雖然我以前也同意: 兩個人的付出要基於「愛」,不是基於法律或規定,但談過多次戀愛發現… 「愛」其實是不穩定不可靠的情緒狀態,以科學的說法:戀愛是大腦內的荷爾蒙風暴,在這種荷爾蒙的催化下…人並不理性。 比方說,一般認為熱戀期3-6個月,在熱戀期內,除了床上疊在一起摩擦以外,兩個人很少有生活或情緒上摩擦…相反的,過了熱戀期之後,床上的摩擦減少,生活的摩擦就增加。 很多女生抱怨:為什麼追到我以後就不一樣了?很簡單啊,因為他的戀愛腦恢復為理性腦了。更簡單的說法:男生在那一發出來以前跟出來以後就差很多了 所以… 我強烈主張,最好要在理性情況下簽個婚前契約,比如每個人每月拿多少放公積金、可以管束對方的程度到哪裡…等。我相信很多人看過夫婦自我調侃: 「唉沒辦法當初瞎了眼嫁/娶他,只好承受了」 嗯哼,在戀愛腦支配下做大決定,就…. 然後,談過戀愛或同居過的往往會發現: 適合戀愛的對象,未必適合共同生活; 可以一起生活的人,未必適合一起生養孩子。 寫到後面不知道怎麼收尾 總之,我建議任何的關係不要建立在「感覺」上,特別是很容易變質的感覺。最好能建立在理性上。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1.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738761998.A.4E4.html
文章代碼(AID): #1desSEJa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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