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規12修正討論
唉唉 台灣現在果然還是人治社會
一堆人整天罵法官適用法律 初一十五不一樣 遇到權貴就轉彎
結果PTT管理群板規放在那給你們執法
你們也可以憑自己的好惡 解釋成這樣
果然台灣是從上到下爛到根惹
至少法官還是通過考試審核 受訓多年後才上任 品質還是有一定保障
PTT上至站長 下至版主這些管理群呢
不用要求太多 學歷有台清交成政的有幾個
我看是私立鳥蛋科大 廢材後段私立居多吧
連最基礎的國文能力都不足 難怪板規解釋得2266 做錯事也不敢正面面對問題
只會瞎扯些543意圖轉移焦點 還有某爺出事後直接鬼隱到現在
雖然說學歷不等於做事能力啦 但能力沒有 連學歷都沒有的人 你們被他們管 你服?
我是不服就是啦
※ 引述《zoeforce (潮宅大叔)》之銘言:
: 關於查詢分身案,我已經於#1LxPQqlo (MenTalk)解釋過,
: 而gun5566板主也於#1Ly3j5Em (MenTalk)說明了身為板主與小組長的想法,
: 這邊就不再贅述。
: 這件事情的癥結點,就像柯P說的:「合法但不合理。」
: 造成板面動盪不安,本人在此跟大家道歉,
: 真的很對不起。
: 真的很對不起。
: 真的很對不起。
: 以下的板規修正討論,還需要大家的幫忙,
: 板主上任並無教育訓練,沒辦法什麼都專精,
: 因此設立一判定方式,讓每一位板友與板主都能清楚了解怎麼樣才能提出分身查詢,
: 我覺得是比較實際的做法。
: 以下黃字的部分,是需要新增或更動的項目,
: 不知道這樣是否合理,或者還有其它的判斷方式嗎?
: 12.使用者於禁言期間,其分身帳號於板上違規,經帳號部判定為同一使用者帳號時,
: 原禁言帳號及分身帳號除違規之禁言日數外,追加禁言120日,
: 第二分身再度違規,則全帳號再追加120日,以此類推。
: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則板主提出分身查詢。
: (1) 經查詢ip完全一致者。
: (2) 發現使用vpn跳轉(須提供vpn來源或截圖證明),且經查詢後,
: 判斷其文章風格相似者。
:
: (3) 經網路搜尋後,發現兩者身分條件相似者。
: 我不知道這樣寫是否合理,請幫忙看看,
: 另外大家提到的A class、B class......那是啥?能從那方向做個判斷機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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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問前生事 今生受者是
若問後世事 今生做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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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24.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41863948.A.F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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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5869157 (210.69.124.38), 09/10/2015 13: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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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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