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職場霸凌?已回收
※ 引述《zx3910 (拉鍊)》之銘言:
: 小弟 是在一間機電公司當社區保養員 (某間台中上來台北的國X機電)但是社會經驗短
: 淺 又一直被社區的總幹事跟同事陷害 所以客訴頗多 因為客訴所以不做了 但公司副總有
: 跟我 願意給我一天求職假(不扣薪且給薪) 去找新工作 我也請了求職假 但直到今天副
: 總才跟我說 因為你最近又有客訴且表現不好 所以求職假取消 變得要扣薪 我說這跟之前
: 說得不同 但副總說沒辦法 在說下去 我就要去勞工局告發我!
: 各位我該怎麼辦? 這樣算一算要扣2000元左右!
你的扣薪是???
月薪制???還是日薪月領?
不太明白你的扣新是指
1.原本那天薪水沒了 又另外被扣薪
2.月薪只扣掉那天沒來的薪資
1的話 違反勞基法
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2的話 就因為你請假的關係 所以這個要去問一下勞工局
不過要看扣多少
很多時候(幾乎)
加班的時候 都用月薪/30 下去算你日薪
但是要扣錢的時候 變成 月薪/22(假設你周休二日) 下去算日薪
說白一點 就算你曠職 雇主也不能扣你薪資
我想 應該是你去告發雇主
而不是怕雇主告發你
趕快去勞工局舉發
禮拜一就去 證據要收集齊全一點
很多時候 勞工都是難在舉證困難
雇主很愛玩 就職的時候 讓你切一堆切結
像是礦工一日要扣錢 還有發生甚麼事 不得向雇主求償 不然得賠****萬元
然後唬你
其實 那堆切結書很多都沒用的..
第二十七條(工資之限期命令給付)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你可能會被拖到薪資
不過勞基法也有規定
拖到就去舉發
不要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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