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通姦除罪in korea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這盤下完休息)時間11年前 (2015/03/01 11:26), 編輯推噓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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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50 (打不贏二二)》之銘言: : 通姦罪官司裡頭,以客觀的角度來看, : 女性被告幾乎都會吃官司,而男性被告除非原告是對方丈夫, : 否則大部份會被自己的妻子原諒澈告。 : 以實際操作來看,這條法律顯然不公平,雖然不是立法技術上的不公平。 : 最後除罪化的最大理由, 大老婆會不會對自己的老公撤告,這是大老婆的選擇 這也是法律給予通姦罪受害人選擇的權利 怎麼會變成是除罪化最大的理由????? 另外現行制度下,本來就可以請求民事賠償(民法第195條第2項) 但有什麼嚇阻力,通姦人怕的是被關,怕的是留下前科 在中華民國出一條人命都沒賠多少錢了 通姦罪你以為能賠多少 : 通姦罪很明顯是一個錯誤的立法概念,利用刑罰去保護夫妻的感情? : 無論是事情的阻嚇,還是事後的教育,都沒辦法用刑罰去達到這個效果。 : 以實益來說,這個法律從來沒有達成他要保護的概念。 誰說沒效果,臺灣一堆有錢人不怕賠錢,但就是怕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56.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5180409.A.0BB.html

03/01 11:35, , 1F
第一點我也覺得理由爆爛。但他就是修法的主理由。因為婦團
03/01 11:35, 1F

03/01 11:37, , 2F
怕關勒。 越有錢越怕判決離婚,因為大都是法定財產制
03/01 11:37, 2F

03/01 20:38, , 3F
去看刑法再來辯
03/01 20:3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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