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男友說要收房租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王牌)時間11年前 (2015/01/23 09:08), 11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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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bycake (焦糖女孩愛麗絲)》之銘言: : 和男友(38歲)去年10月中認識,彼此都認為兩人興趣相投又聊得來,常常一起去慢跑,去 : 年12月底在一起。 : 因為他一直說朋友可能今年3月在台北開店要去幫忙(我們都在台中),我又剛好最近因為 : 經濟壓力而找工作,又希望至少在同一個縣市,不要遠距離戀愛,就到台北面試也上了, : 2月開始上班。 其實,你要找啥工作,你要面試,都是你自己的事情。 你是真的可以不告知他。 但是通常這算滿大的事情,情侶間應該是會告知... : 問題來了,他在台北有買房(他之前都在台北工作,去年因為家人健康才回到台中),房子 : 應該(沒確認過)是他和前女友一起挑的,前女友有沒有分擔頭期款我不知道,是不是用前 : 女友的名義貸出來的我也不知道。orz 為什麼覺得房子是跟前女友有關? 到底有沒有關?誰的名字? : 確定的是目前還有房貸100多萬,每個月要繳12000,且前女友目前沒有在幫忙繳房貸。 挖賽只剩一百多耶!潮爽得!付完就都是自己的了! 回到上一個問題,為啥房子跟前女友有關? 如果妳男友自己買的,自己的名字,幹嘛要前女友付房貸啊? : 他和前女友在一起12年,女方想婚,但是男方不想,我男友有跟我說過,因為看到他父母 : 的婚姻,讓他害怕而不相信婚姻,加上和前女友常常溝通不良,她是月光族,他覺得壓力 : 太大,兩年前女方去澳洲打工不回來,至今,他們分手+沒連絡總共9個月了(就是分手僅 : 半年就遇到我)。 反正,你也不婚。 所以他不婚挺適合你的是吧? : 因為他台北有房子,自然就會討論要不要同居這件事。 : 以前剛在一起的時候,我曾問他說我們以後要不要住一起,他回我:最終是會住一起的吧 : 。 這回答是很巧妙的 "最終"是會住一起。 但是什麼是"最終"? 什麼時候啊?退休後叫做最終嗎? 臨死前叫做最終?還是分手前叫做最終? 顆顆顆顆顆,都很最終阿... 你都沒問清楚就自己把最終腦補成"你滿意的時候" 然後就興沖沖的搬去跟人家住,那他不就超莫名其妙的? : 但是我面試上那一天,他卻發脾氣說為什麼答應公司去上班,太衝動,沒跟他討論過,打 : 亂他的計畫,為什麼不在台中找工作(他目前的工作是在台中的,要等朋友可能今年3月在 : 台北開店才要去幫忙),他不想同居等等(害我傻眼,那之前回答說最終是要住在一起的吧 : 那個人是誰,我後來再問原因,他說覺得雙方個性都強,住在一起一定會吵架,還問我會 : 不會煮飯打掃洗衣拖地,叫我要分工作家事等,家事當然是難不倒我啊,只是工作太忙會 : 堆積)。 他的計劃是什麼計畫? 是等待前女友計畫? 還是金屋藏嬌計畫? 還是趁遠距離順便分手計畫? 我不知道,畢竟我又不是當事人。 可是連你都不知道,那你是要怎麼跟他談... : 我跟他解釋,時間沒辦法配合得剛剛好,很多工作機會現在會有是因為很多人打算領年終 : 就走,上了的話我就2月自己先上台北。 : 然後他說,在外地本來就有開銷支出,他的房子要租我(用比行情價低一點5000給我),希 : 望要幫他分擔房貸,這是我覺得很不舒服的地方。因為就算他沒有開口,我也會貼水電雜 : 費給他(比如說每月3000~4000,這樣應付水電管理費什麼的應該綽綽有餘),但是不應該 : 是用房租、幫付房貸的名義套在我身上,因為我會覺得,房子是他的,何況這房子極有可 : 能是他和前女友挑的+一起買的。 你這所謂極有可能到底是有什麼根據? 你可以直接問清楚嗎? 嗯...其實他要求的是"使用這付費"。 這也還算合理,至於名目的話隨便啦! 叫水電費還是房租還是房貸我是覺得沒差= =a 但他挺奇怪的,房子又不是你的,怎樣房貸都不關你的事情。 : 還有,房子衣櫃都是前女友的衣服,我問他說為什麼不請前女友來拿走,他說現在都沒連 : 絡了,而且她在澳洲,人無法來拿,可是要清掉總有辦法吧?寄回她老家?主動告知她如 : 果她不回覆就丟掉?我開始覺得,12年的感情絕對不是那麼簡單斷掉,他是還在等嗎? 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還在等啊!我又不會通靈! 你可以自己問他。 至於前女友的東西要怎麼處理,你提些意見是OK的。 不過不管怎樣那不是你的東西,放的也不是你的房子... 你管不著阿= =a : 我覺得很心寒,但畢竟才剛開始交往,還想要再溝通努力看看,我的問題是: : 1. 我很不喜歡他用房租、幫付房貸這些辭,因為他並不想結婚,相對的女方有責任去分 : 擔這些嗎?如果他說幫忙繳些水電雜費我還會欣然接受,他說房租、幫付房貸,好像我只 : 是房客,不是女友角色,一切是利益大於感情,算的太精。 所以你在意的是名目問題是嗎? 那你可以跟他溝通看看,反正只是換湯不換藥而已。 請他換個名目跟你收錢這很好解決吧? : 如果真的要我負擔房貸,可以,以我的工作收入也沒問題,那是不是應該要我給他當初繳 : 出的頭期款的一半+他從開始到現在付過的房貸的一半+之後也幫忙付房貸的一半+生活費 : 也各半,然後房子改成共同擁有,這樣最公平!!>_<lll 喔喔!你說的挺有道理的啊! 房子又不是你的,憑什麼要你付房貸? 只是說...水電房租是水電房租,房貸應該要額外算。 你跟他談的時候記得不要混再一起少給人家錢耶! : 然後他也不婚(雖然現在有結婚也不保證忠貞啦!我自己對是不是相信婚姻也還在考量), : 那要求房租、幫繳房貸,也太奇怪了。有沒有人身邊類似例子的怎麼處理。 房貸不合理,不過房租超合理= = 自己主動要去別人家長住卻又不想付房租才是不合理。 如果今天是他請你過去,那你不付剛好而已。 畢竟又不是你自想去的。 可是現在就真的是你自己要去的阿... 人家沒拒絕你就不錯了,還要免費給你住才對得起你嗎? : 2. 我希望他能清掉前女友遺留的衣服,衣服在那邊我很擔心某天前女友回來拿衣服就複 : 合了,或是他根本還沒走出前一段感情? : 跪求大家幫我分析 他到底怎麼想 這問題你在文章中出現了N次。 可是這不是應該拿來問鄉民的,鄉民就不會讀心術啦! 你應該要自己問他,男友是你的,不是我們的。 覺得你們很欠溝通阿... 你有啥問題就自己問他,跟他溝通。 不是把問題累積起來問鄉民... 前女友的東西不難處理。 只是你要先確認一下,真的是前女友嗎XDDD 搞不好跑去澳洲前,男方就下定決心要等她回來了。 那這樣不叫前女友,叫做正宮,你遇到記得要叫大姊的耶! 到底男方對前任目前的態度是怎樣,這你也要記得問清楚。 還有房子到底是誰的,前女友有沒有份。 如果確定兩人已經斷得乾乾淨淨的話。 在一起12年,沒道理連對方家裡電話都沒有吧? 直接聯絡一下,寄給對方親人就好。 如果這都推三阻四...顆顆那你自己就請多保重了。 到時候再上來哭哭沒關係,男版鄉民有情有義,給拍不是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3.34.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1975284.A.826.html

01/23 22:54, , 1F
一次5000,算你3000....
01/23 22:54, 1F
GTO還不快報茶溫茶杯順便附圖! ※ 編輯: FinalAce (223.137.129.128), 01/24/2015 16:00:41
文章代碼(AID): #1KmPxqWc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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