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喜歡女生腳掌 真的是變態嗎?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熱血海洋人)時間12年前 (2014/01/18 22:17), 編輯推噓7(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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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t02 ()》之銘言: : 隨著年紀增長 : 感覺看女生的感覺都不同 : 以前不外乎是喜歡胸,腿之類的 : 工作之後 : 不知道為什麼 : 對女生的腳掌真的很有fu : 之前有一次回校園找朋友 : 就看到一大群穿熱褲+夾腳拖的女大生 迎面走來 : 真的不誇張 : 目光完全被她們的腳掌吸引住了 : 她們腳掌真的超白 超粉嫩的 隱約還透紅透紅的 : 只能形容 "真的是超完美的白裡透紅!!" : 以前從來不知道 女生擁有這樣的美物 : 現在真的對女生的腳掌很有感覺 : 不過想問的是 : 請問這樣算不算變態?? : 因為好像很少聽到男生喜歡人家腳掌的 : 頂多就欣賞腿 : 喜歡欣賞女生腳掌真的是不正常?心理變態的一種嗎? (真的很疑惑..認真問) : 希望有大大可以給點看法 : 謝謝 我雖然曾經有回過這篇文, 算是舊文了吧,但是這幾天在閒暇時間思考 「為什麼喜歡欣賞女生腳掌是心理變態?」這個問題, 用我過去出校門之後所學, 似乎想到了一些耐人尋味的點。 (1)變態到底是誰規定的? 你可以說是社會大眾,可以說是在上位者,也可以說是專家, 但問題是,他們說的話,就算是定案嗎? 以同性戀為例,如今都可以被納入多元成家的範圍了, 戀足可不可能也在多元情慾的概念下得到解套? (2)變態這個標籤,貼下去,意欲為何? 變態在目前臺灣社會仍是個負面詞彙, 任何負面詞彙,都可以被操作成社會控制的工具, 它控制的面向,不外乎就是要把一些人「逼退」, 也就是拒絕讓一部分人參與這個資源分享的區塊, 可是總有人在兩性關係上能遊走群芳, 有的人註定要變成兩性關係中被排除的對象, 那「變態」這個辭彙,反映的就是權力不對等。 在一切講民權的現代社會,總也要有個解釋吧? (3)該不該與「德行」連結?還是以「疾病」處理?還是要「就地合法」? 如果與「德行」連結,就會變成社會公審, 如果以「疾病」處理,那醫療行為就一定合乎法理情嗎? 如果可以「就地合法」,譬如讓一位願意接受腳底按摩的女孩 和這位男生在一起,是不是才是最好的選擇? (4)被說成是變態,就一定得糾正,強迫自己承認錯誤? 跟第(3)個問題點很像,但就像原po所懷疑的, 如果其實真正的本心,是出於「欣賞」、「愛」, 那我不知道一定要強迫當事人壓抑,是為什麼? 只是因為當前社會不接受? (5)女生的想法。 這一塊不是那麼好參透,易言之,今天某男 對方能接受,就叫情趣,對方不能接受,就叫騷擾, 坦白說,如果事前不能開誠布公,這種事簡直比樂透還沒邏輯。 問題是男追女是天性,結果變成危險的賭博,有必要這樣嗎? 變態是個統計學詞彙,是「常態」的相對, 可是今天被用來當作一種負面評語,我認為就值得討論, 如果今天一定要討論心理變態是什麼, 那工作狂、偏執狂、酗酒(藥物濫用)、慣常性家庭暴力都是, 戀足也被放進去,會不會有柿子挑軟的吃之嫌? 我不是學社會心理的,高普考也不是考心理學或社會學相關的, 我只是想起以前有過這麼一篇文章, 一大段時間過後,才發現自己對這一塊有些見解。 看過一些人在這類制約(不只是戀足)之下,逐漸喪失自信, 甚至發生悲劇,感慨良多, 我只希望有多一點討論,讓困在這一塊的人,有釋放的出路。 -- 捐血一袋,救人一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5.115.84

01/18 22:25, , 1F
變態就是所做的是易於常人是這樣講得吧
01/18 22:25, 1F

01/18 22:26, , 2F
不過這種日本很多 不過台灣這種保守的國家 算了吧
01/18 22:26, 2F
日本這個國家到現在我都覺得很令人費解, 是歷史文化的因素嗎?

01/18 22:29, , 3F
不過變態也有分輕重的 變態心理學的都要治療吧
01/18 22:29, 3F

01/18 22:29, , 4F
一些如果伴侶可接受的僻好到沒什麼關係
01/18 22:29, 4F
那還不如讓當事人的伴侶來治療他會比較好些XD 我覺得心理治療要管的不該是戀足,而是一些會影響社會安全的。 ※ 編輯: oceanman1 來自: 101.15.115.84 (01/18 22:36)

01/18 22:33, , 5F
而且戀足不就是喜歡的部位不同 也有人戀鎖骨的阿
01/18 22:33, 5F

01/18 22:36, , 6F
而且比這更嚴重的變態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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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2:38, , 7F
那種偷別人內褲的變態也是阿 我看書上說是一種性倒錯吧
01/18 22:38, 7F
是性倒錯沒錯。 不過如果只是偷內褲,至多只算竊盜吧?(依法論法) 我們的社會很奇怪,真正重要的事情不管, 不重要的事情卻無限上綱,蠻火大的。 去看看報章雜誌上林依晨、陳妍希、林志玲的腳丫照片吧, 戀足的市場其實還不小呢。 ※ 編輯: oceanman1 來自: 101.15.115.84 (01/18 22:44)

01/18 22:38, , 8F
就是每一個人會讓他興奮的點不同
01/18 22:38, 8F

01/18 22:40, , 9F
有的人是偷內褲有的人是曝光癖 你可以看看變態心理學
01/18 22:40, 9F

01/18 22:40, , 10F
有更嚴重的變態
01/18 22:40, 10F

01/18 22:50, , 11F
媒體走火入魔造成的吧 要報一些奇怪的事吸引人去看
01/18 22:50, 11F
臺灣的媒體很多事情自相矛盾。 以前曾經有一篇教授愛摸女生腳的新聞,把那位教授寫得很壞, 可是同一家報紙也刊登女明星光腳丫的照片, 只能說:假道學如斯,臺灣淪鬼島! 要保守就不要刊登正妹的腳,要開放就不要把別人戀足說是行為不檢! ※ 編輯: oceanman1 來自: 101.15.115.84 (01/18 23:06)

01/18 23:30, , 12F
穿著襪子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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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00:57, , 13F
還要會幻想被那個腳掌狠狠地踩住臉頰左右搓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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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00:58, , 14F
然後瞬間舉起再重重的踩到另一個臉頰上, 再踩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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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01:00, , 15F
再踩肚子 接著直直踢向XX 最後加上側向擊中腹部的踢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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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01:00, , 16F
才會比較像變態吧~
01/19 01:00, 16F
粉身碎骨 骨碎肉離 身首異處 血流如注 皮開肉綻 肝腦塗地 開膛剖胸 腦漿四溢 斷頭穿胸 手折腳斷 頭破血流 腦開眼凸 腦袋開花 碎屍萬段 ...... 如果被腳虐成這樣上述的形容詞,我也不會說什麼, 只是覺得口味很重而已罷了。 我是唯美派的。 ※ 編輯: oceanman1 來自: 101.15.115.84 (01/19 01:16)

01/19 09:13, , 17F
我覺得不要造成別人困擾 就算想被踩被踢也沒問題啊
01/19 09:13, 17F

01/19 09:13, , 18F
國外的SM俱樂部的女王大人不就專門幹這種事
01/19 09:13, 18F

01/19 09:14, , 19F
但如果癖好搞到去偷內褲偷鞋子 這才叫變態
01/19 09:14, 19F
文章代碼(AID): #1IseqJ6P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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