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發現女友的過去.....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時間12年前 (2013/12/27 23:5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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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ta10168 (眼淚成詩)》之銘言: : 想問男生的內心的想法 : 如果你發現,女友的過去--1.曾被包養過 : 2.曾做過援交 : 1.2 都不能接受嗎 : (奇怪,我怎麼問得這麼像問我朋友) : 還是說 這證明女友有身價,只不過是一時價值觀偏差了 : 想聽聽男生的想法 以下只代表我個人看法,不代表多數男生的看法! 對於色情行業合法化 我的傾向於支持,認為無論是A片工業、色情按摩或其他產業都不該加以禁止, 是完全的自由派,而且對於性工作者不該加以歧視(也就是要加入反歧視條款)。 所以面對反對派最常見的一種質問:「你能接受你的老婆或女兒賣淫嗎?」 我必須回答「是」,縱使我目前沒有過任何女友、老婆或女兒 只有如此回答才能合乎自己內心的道德邏輯辯證 我當然也想過要是自己真的遇見了呢?性工作者是你最親近的人的時候 相處的時候心裡難免會有疙瘩吧? 但我的理智會時時提醒自己,不能因為這樣而排斥他 如果找不到更好的原因(例:因為崇尚名牌而援交,分手的原因就會是崇尚名牌) 單純因為賺錢的方式與性相關,那就要學習接納他這樣的人、這樣的過去。 心理的疙瘩要自己解決,因為疙瘩是自己產生的。 回到標題,1. 跟 2. 對我來說是沒有分別的 援交在現行法律底下當然是性交易,但"包養"何嘗不是一種廣義的交易呢? 為了讓自己餬口而提供各種服務給包養人,其中包括性服務,就是一種交易。 援交可以短時間接待很多客人,包養一次只有一個對象作為資助者 差別只在於此而已 很遺憾法律認可後者,卻將前者定罪,這就是此法的偽善之處 如果你反對性交易的存在,則你必須要同時反對1.跟2.的存在 如果你贊成性交易的存在,就要同時贊成1.跟2. 如此而言,你的立場才沒有瑕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74.148 ※ 編輯: slx54461 來自: 114.39.174.148 (12/27 23:59)

12/28 00:01, , 1F
我覺得把這兩件事扯在一起比較假道學
12/28 00:01, 1F

12/28 00:33, , 2F
不認同是個人問題 你接受不代表大家都要接受
12/28 00:33, 2F
文章代碼(AID): #1IlQ9NOs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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