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廢除死刑的爭論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Aka)時間13年前 (2013/04/18 04:39), 編輯推噓-14(72132)
留言60則, 2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9 (看更多)
首先,我要說我支持廢除死刑 至於原因,不是什麼狗屁人權,也不是什麼怕有冤枉 而是人類的司法制度 從古至今,人類的司法制度就是一個根本上的錯誤 一個人(或一群人)憑什麼有權利審判另一個人(或另一群人) 重點就在於審判二字 希望大家可以仔細咀嚼我想表達什麼 另外順便說一下 我是無神論者、無政府主義者、反對多數決 從這些可以看出來,我對於"是非"是沒有定義的 殺人犯法(人類制定的法律),不代表殺人是錯誤的(但也不是正確的) -- Axl:Fuck! Duf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43.240

04/18 05:51, , 1F
如果不用審判 那 替代方案是什麼呢?
04/18 05:51, 1F
我想您沒搞清楚審判的意思,所謂替代方案本身就包含了審判 而我就是反對一切的審判

04/18 06:21, , 2F
小弟愚鈍有點看不懂 所以你在反死刑的同時是否也反無
04/18 06:21, 2F

04/18 06:21, , 3F
期 反有期 反罰款???
04/18 06:21, 3F
是的,簡單的說我反對整個司法制度

04/18 06:24, , 4F
如果不靠司法制度 那麼受害者本人或是家屬是否必須靠
04/18 06:24, 4F

04/18 06:24, , 5F
自己的行動來向加害者討回公道???
04/18 06:24, 5F
我也在文中提到過了 你的前提是"某人被認為錯誤的行為(違法)"→接受審判→無罪或接受制裁 而我則是認為錯誤的判定並不能夠確定他真的是錯誤的(所以法律本身有待存疑 而我也在上文舉了極端的例子:殺人是錯誤的行為嗎? 我認為不是錯誤的行為,縱使我也無法接受,但我也不認為這是正確的行為 我再舉個極端的例子(不討論動機過程原因 假設現在有個A殺了B,幾乎全地球每個地方都有制裁他的辦法及程序 但假設在他接受審判後有極為龐大數量的人(比如說二十億人好了)認為他沒有錯 要求無罪釋放,我想結果是可以預知的 今天殺人(同理其他罪刑)的錯並不是殺人本身是件錯誤的事 而是被大多數的人認為是一件錯誤的事 但這扯有點遠,我只是認為沒有任何人擁有審判另一個人的權力 ※ 編輯: usl2736 來自: 114.34.143.240 (04/18 06:44)

04/18 07:48, , 6F
所以如果你被殺了或是你親朋好友被XXX了都沒關係??
04/18 07:48, 6F
拜託看完我的文章並思考再發表評論

04/18 07:48, , 7F
還是你要自己提著衝鋒槍跟汽油桶去跟仇家同歸於盡這樣?
04/18 07:48, 7F

04/18 08:35, , 8F
反司法制度? 那不就和野生動物一樣了 肉食動物無罪
04/18 08:35, 8F
你什麼時候有人類不是肉食動物的錯覺? ※ 編輯: usl2736 來自: 114.34.143.240 (04/18 09:02)

04/18 09:11, , 9F
人原本就有高下之分 不知哪裡出現過人人完全平等的實例?
04/18 09:11, 9F
對於平等我也有自己的一套看法,這和廢死一樣都是個假議題

04/18 09:20, , 10F
你的論點真怪 = =
04/18 09:20, 10F

04/18 09:23, , 11F
人類是雜食動物...
04/18 09:23, 11F
別玩文字遊戲,我相信你懂我想說什麼

04/18 09:24, , 12F
你根本就是混亂中立
04/18 09:24, 12F
要這麼說也可以,如果用討厭一點的說法 "明確指出哪裡不好卻不提供辦法" 這就是我

04/18 09:24, , 13F
如果沒有司法制度(也就是沒有法律) 人和動物就沒有區別了
04/18 09:24, 13F
你什麼時候有人和動物有區別的錯覺(非文字遊戲)

04/18 09:25, , 14F
想想看 路上我看一個人不爽 就把他打死 然後無罪
04/18 09:25, 14F
這一句有問題,我的說法是這你把他打死不會接受審判 而你卻是接受審判或無罪,這不是我想說的東西 故此舉例命題無效

04/18 09:26, , 15F
那跟野狗打架咬死對方 有什麼不一樣?
04/18 09:26, 15F

04/18 09:27, , 16F
至於你說的 也不是"任何人"都有審判的權利 只有法官才有
04/18 09:27, 16F
這也是文字遊戲,很無聊 法官的審判權力或是其他國家的陪審團都一樣,是不該擁有的 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證明現在擁有審判權的人能夠做出正確的審判 (其實也可以說根本沒有"正確"的審判) 也沒有任何人有能力、有權力審判任何人 end ※ 編輯: usl2736 來自: 114.34.143.240 (04/18 09:39)

04/18 09:39, , 17F
支持叢林法則就根本不用討論了,但是只是嘴上講講沒
04/18 09:39, 17F

04/18 09:39, , 18F
實踐的你……根本只是中二吧
04/18 09:39, 18F
從古自今哪個思想家不是只會嘴砲嗎>.O 安安尼好 ※ 編輯: usl2736 來自: 114.34.143.240 (04/18 09:43)

04/18 09:44, , 19F
你只有提出想法 有沒有能夠實際應用於現實的措施呢?
04/18 09:44, 19F

04/18 09:48, , 20F
人類沒有司法的話 也不會有進化 現在還是過野人的生活
04/18 09:48, 20F
這點倒是沒有辦法證實

04/18 09:49, , 21F
連原始人和動物都知道 群體生活要有一個領袖來裁決對錯
04/18 09:49, 21F

04/18 09:49, , 22F
司法也就是這樣演化而來的
04/18 09:49, 22F
擁有社會性的動物並不多就是了,當然人類是發展的最迅速(不敢講最成功)

04/18 09:50, , 23F
就因為沒有人能做出正確判決 所以才更要立法不是嗎?
04/18 09:50, 23F

04/18 10:01, , 24F
如果沒法律 你早就葛屁我也不意外
04/18 10:01, 24F
這是很有可能,但有法律葛屁的人還是不少 所以我想法律和葛屁應該沒什麼關係,戰爭飢荒天災人禍我想再完善的法律也阻止不了 還咬我的重點是審判阿 一堆人一直跳針

04/18 10:02, , 25F
看到第一句就想噓,看過內文著實該噓。
04/18 10:02, 25F
順便告訴你我還支持核四,最好蓋到核十

04/18 10:03, , 26F
你媽媽知道你在這裡發廢文會很難過的
04/18 10:03, 26F
希望你可以一一指出來 不吝賜教

04/18 10:04, , 27F
說自己是思想家好像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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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是停止思考就完了,我想這正是人類與其他動物的差別

04/18 10:29, , 28F
無聊....說穿了就是沒有想法
04/18 10:29, 28F
哪裡呢?

04/18 10:49, , 29F
有講和沒講一樣 慢慢幻想吧
04/18 10:49, 29F
到底是哪裡呢??

04/18 11:26, , 30F
你既然覺得沒人可以審判其他人 我問你當你親朋好友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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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26, , 31F
殺害你要作何想法或處置? 你有提出嗎? 扯叢林法則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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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28, , 32F
比較高尚或特別 處處都要跟多數人相反有時只是中二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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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針式審問最佳範例 1. 我親朋好友殺害我和無人有審判之權有什麼關聯性? 2. 我為什麼又要提出? 3. 叢林到底是什麼? 出現第二次了 4. 為什麼你會認為我這麼想是為了高尚或特別? 5. 為什麼你認為我是故意要處處跟其他人持相左意見?

04/18 11:35, , 33F
想請問您接觸過多少談論自然狀態的政治哲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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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37, , 34F
思想家要能嘴砲,也是要先讀過很多先賢的嘴砲吧?
04/18 11:37, 34F
不要釣我魚可以嗎,提出自己看了多少書真的是一件很好笑又很愚蠢的事情 更何況讀了多少書和有什麼思想的關聯性是什麼? ※ 編輯: usl2736 來自: 114.34.143.240 (04/18 12:10)

04/18 12:11, , 35F
學而不思 思而不學都不好 這是基本常識
04/18 12:11, 35F

04/18 12:28, , 36F
本文相當有哲學啊~~~ 恕我看不懂
04/18 12:28, 36F

04/18 12:52, , 37F
讀了多少書跟有什麼思想應該多少有點關聯吧...
04/18 12:52, 37F

04/18 14:16, , 38F
還沒想通的"超理想主義者"...
04/18 14:16, 38F

04/18 14:30, , 39F
推你的想法,其實法律本身就是種集體規制。
04/18 14:30, 39F

04/18 14:30, , 40F
如果兩個人在孤島上,根本不會有法律存在。
04/18 14:30, 40F

04/18 14:31, , 41F
但是這還是理想上的問題,不能拿來當最廢死的理由。
04/18 14:31, 41F

04/18 14:32, , 42F
btw我支持廢死
04/18 14:32, 42F

04/18 14:44, , 43F
反抗整個審判XDDDD 殺人搶劫強姦之後都不會被審判? 就沒事?
04/18 14:44, 43F

04/18 14:59, , 44F
看你文中所述...有想報警的衝動..
04/18 14:59, 44F

04/18 16:07, , 45F
只是為反而反吧 沒審判之後呢?就變弱肉強食罷了
04/18 16:07, 45F

04/18 16:08, , 46F
有錢有權有力的為所欲為 想怎樣就怎樣 也是另一種審判
04/18 16:08, 46F

04/18 16:10, , 47F
只要有2個人以上 就存在著審判
04/18 16:10, 47F

04/18 16:11, , 48F
推樓上 法律很難不存在 不管是形式上或實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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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6:16, , 49F
法律起源 摩西十誡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不就這樣罷了
04/18 16:16, 49F

04/18 17:33, , 50F
這什麼中二病..
04/18 17:33, 50F

04/18 19:19, , 51F
中二...
04/18 19:19, 51F

04/18 19:50, , 52F
都知道被釣出來了,再補個噓。
04/18 19:50, 52F

04/18 23:18, , 53F
殺人犯法,不代表殺人是錯誤的(但也不是正確的)→所以是?
04/18 23:18, 53F

04/19 01:00, , 54F
反對司法請問社會規範該靠什麼維繫?
04/19 01:00, 54F

04/19 13:16, , 55F
醒醒吧宅宅。
04/19 13:16, 55F

04/19 18:41, , 56F
你絲毫不認同的制度,保護你能活到現在在這打嘴砲!
04/19 18:41, 56F

04/20 10:31, , 57F
應該說,閣下只是反對一切事物,卻忽略了這件事物必須
04/20 10:31, 57F

04/20 10:31, , 58F
存在的價值
04/20 10:31, 58F

04/20 12:18, , 59F
我反中二
04/20 12:18, 59F

04/22 18:01, , 60F
期中壓力大?
04/22 18:01, 6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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