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被騙去吸毒 可以報警抓他嗎?

看板LGBT_SEX (同志性愛)作者 (大布)時間11年前 (2014/07/11 09:50), 11年前編輯推噓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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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snnin (無)》之銘言: : 一個月前 我約了個人幫我口交 口交開始時還沒異狀 : 中間他開始吸著一個瓶子的氣體 還用火點燃 : 中途還半強迫逼我吸那氣體 還騙我不是毒品 : 後來我才知道那真的是安 : 請問這種可以報警抓他嗎? : 怕他還有愛滋 那不就是故意犯罪了 : 不抓他 感覺會害了更多人.... : 大家覺得呢? : 可是我查了一下 要被抓到三次才會被判刑耶.. 沒猜錯的話,原po提到的應該是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下同)第20條的規定 初犯(或五年後再犯)第10條施用毒品罪,應先令被告觀察勒戒 期滿後若經認定仍有繼續施用的傾向,則繼續強制戒治 整套治療程序完成後,檢察官就會下不起訴處分 案子根本不會起訴,沒進到法院當然不會被判刑 另一種可能是檢察官會下緩起訴處分 同時命被告至指定醫療院所接受戒癮治療 同樣完成治療並且緩起訴期間之內沒有再犯 一樣會發生不起訴處分的效果,也不會被判刑 但必須是犯第10條的施用毒品罪才有適用這樣的規定 持有甲基安非他命本身另犯第11條第2項的持有第二級毒品罪 (但如果持有本身是為了自己吸食,那施用罪會吸收持有罪而不另論持有) 無論如何,用強暴脅迫方法使原po吸食已構成第6條第2項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沒有第20條的適用,基本上就回歸一般的偵查程序 由檢察官認定是否起訴,起訴後則進入法院由法官予以論罪科刑

07/10 14:57,
算了啦我朋友被抓兩次都只有罰錢,偏偏他還真的很有錢…
07/10 14:57
罰錢的可能有很多種,可能是罰金刑,可能是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可能是緩起訴的條件,也可能只是行政罰(施用或持有少量第三第四級毒品的情形) 但如果真的構成如原po所說的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七年以上重罪基本上不太可能只罰錢了事 如果看不懂的話,結論是可以報警,之後警方會移送檢察官偵辦 只是這些過程原po大概也都要參與,並且可能也會面臨到勒戒/戒癮治療的程序 以上,提供一些資訊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24.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GBT_SEX/M.1405043435.A.C12.html ※ 編輯: boo19900520 (210.69.124.30), 07/11/2014 09:57:15

07/11 12:18, , 1F
報警 一起進去 勒戒? 的意思?
07/11 12:18, 1F

07/11 12:39, , 2F
長知識 抓起來
07/11 12:39, 2F
但其實這些都是建立在有證據證明原po陳述內容的情形下 就我看來除了原po的證述,可能很難有其他證據 除非有錄音錄影什麼的,否則單就被害人的指訴是無法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的 所以原po還是仔細考慮一下比較好,畢竟這些程序走下來也是有點麻煩

07/11 14:37, , 3F
版上臥虎藏龍阿~~寫得詳細易懂!!!
07/11 14:37, 3F

07/11 15:38, , 4F
推長法律知識!
07/11 15:38, 4F

07/11 16:16, , 5F
結論:不能報警,因為自己也會有麻煩。
07/11 16:16, 5F

07/11 16:17, , 6F
就算因為是病犯/初犯不會有前科,但是還是有勒戒的麻煩。
07/11 16:17, 6F
也可以這麼說

07/11 16:19, , 7F
布衣大大!!!!!
07/11 16:19, 7F
我不是什麼大大,只是司法圈裡面菜到不行的小蛇QQ

07/11 17:05, , 8F
我朋友吃的是海洛英…
07/11 17:05, 8F

07/11 17:07, , 9F
是施用跟持有然後犯後態度佳還可以減刑…
07/11 17:07, 9F
施用第一級毒品是五年以下,如果被判了兩年以下並考量犯後態度或所造成危害等事由 的確有可能宣告緩刑,至於減刑,可能是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 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共犯,可以減刑三分之二甚至免除其刑 刑事政策要考量的面向有很多,一般為了避免受刑人被標籤化,或入監「深造」 當然更現實的考量是目前監所人滿為患,因此非重罪經常不用真的服刑 但還是大家還是不要輕易以身試法啦,前科是會跟著一輩子的 ※ 編輯: boo19900520 (220.141.163.138), 07/11/2014 20: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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