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廠商板規1-3投票(延後4天)
原定延長的時間已到了
目前看來只有兩個人發文回應想法與建議
所以若到7/17 中午12:00前無新的回應文的話
預定在7/17 17:00開始進行投票 共五天
題目仍然是先探詢板友贊成/反對是否開放廠商資訊
若是贊成達65%的話
初步先確定暫停執行板規1-3
(文中可開放寫出較無爭議的廠商地區、價位、連絡方式)
剩餘細節交由新板主去研議
若反對達65%就照舊
----------------------------------以下回應h板友和看法-------------------------
感謝h板友的意見
先講一個實務上有困難的點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一) 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所以業配文部份
當中不實資訊的可能性也大增
就板務建議不應該開放
至於"廠商告知需要PO心得文才能獲得XX優惠的"
這就跟fb常有的按讚有優惠相同
是一種對價關係的交換
實際上就是一種廣告或營利行為
這部份很明確牴觸了相關法律和站規了
所以很難開放啦!!
回應主題
就板務想法中
GetMarry主體絕對是新人
去查閱相關的板規歷史演進中也會發現
早期分享文實際都是畢業後的學長姐發表的
隨著中間開始混雜一些廠商的假分享文後
逐漸增加板規限制
就板主的立場來說
出發點是希望能替新人篩選出不適合的文章
減少被騙的可能性
而從板規著手成了最直接的解決方法
但經過長期的增加條文後
板規1-3卻反過來傷害了新人
因為開放的資訊不夠清楚明白
原而是保護板友的板規
卻成了麻煩的來源
這邊板務想提出幾項思考點
1.為什麼我們要限制廠商文
2.有沒有新的作法可取代1-3,也能達到同樣效果
3.板主只能刪除掉違規文章,最後廠商的選擇還是在新人
在板務的認知中
gm的主體永遠是新人
而廠商應處於被動的角色
即便新人在畢業後會再換另一批新的人
而廠商仍舊待在gm
但不變的是
新人若在結婚過程中有疑問 可以發表[問題]
新人若在結婚過程中有情緒想抒發 可以發表[心情]
畢業後可以發表[分享] 來和新人們分享過程中的想法、決定、成果
這個看板是為了新人所存在的
那麼廠商可以在新人有疑問發表見解
新人有需求時 提供協助
這才是大家所樂見的"雙贏"關係
而不樂見的 是廠商主動發佈廣告
廠商混雜在其中的假分享文
因此
當廠商逾越了被動角色時
板務才應該出面管理
而就我所理解的板規1-3
其實是板主管板超強工具
板務也主動了
傷害了板面使用者的方便性
這絕非是好情況
在板務想法中 1-3應改成執法的正當性
也就是有相當的證據或明確的檢舉是廠商文時
板務才出面要求檢視
宴客照片、成果照、身份文件等等確切調查
以釐清是否是廠商文
而非預設皆是廠商發的文
作了過多的限制
這是當初我替kkob板主寫的簡化板規中關於分享文部份
可以給大家參考
[分享] 張貼籌備婚禮過程之心得、婚紗照分享、贈送、推薦/反推 籌辦婚禮
時之廠商均屬此類。
*若有推薦新秘、婚攝/錄、婚紗、婚佈廠商之打算,請附上照片或網路
相簿連結。
*新人發表文章,如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的情形,需要在文章開頭完
整說明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的內容
*文章中可附上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網址等必要資訊。若對廠商有疑問或想
連絡,請一律以站內信或推文問答
*為求真實分享資訊,經查證為假分享真廣告或營利則文章退回並視情況
禁言三個月到10年。
*板主有權視況要求提供新人身份的調查(如喜帖、繳費單等),若在期限內無
法提供,則文章刪除且該使用者日後發表的分享文一律退文。)
*蜜月旅遊文分享1人限定2篇。第三篇起退文+禁言2個月。
*分享婚禮廠商文同個婚禮廠商、同類性質分享最多2篇文章第三篇起退文
+禁言2個月。
最後,身為板務人員應該要清楚一件事
能做的事 最多只能刪文、管秩序等等
再來就只能交由新人們自己去選擇
只有最適合的廠商
沒有最好的廠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34.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37044089.A.909.html
※ 編輯: KDDKDD (1.175.134.17), 07/16/2015 18: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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